提起農村的交通狀況,大家首先想起來的肯定是“無序”。是的,農村里交通警察比較少,紅綠燈更是稀罕物,同樣缺乏的還有交通法規(guī)的普及。因此,鄉(xiāng)村道路上的交通狀況相對混亂,這是不爭的事實,許多事故都與此有關。
路況復雜的農村道路,一般的人都會發(fā)蒙,所以保證農村道路行車安全很重要。
臨近村口,減速行駛
01
由于農村地區(qū)的交通安全宣傳較為薄弱,通過農村路口時很可能會遇到橫穿路口的車輛和行人。那么,若村口有限速標志的,按標志要求行駛。如果沒有標志要求的,應減速慢行,提前按響喇叭,做好隨時制動準備。
提高警惕,防止村民通過
02
鄉(xiāng)村公路、土路時,要注意車速不能過高,防止當?shù)卮迕裢蝗卉f上馬路。公路兩側的村民,日常往來都比較頻繁,橫穿公路都是家常便飯。他們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欠缺,安全意識淡薄,認為過往車輛都是從自家門口經過,他就是那里的主人。
他們上路,無論是行動遲緩的老人,還是帶領兒童的婦女,或我行我素,或大搖大擺,很多都不把車放在眼里,這對過往車輛形成威脅。如果發(fā)現(xiàn)有村民橫穿公路時,要提前減速,按響喇叭,不要與他們搶道。通過時,最好不要從其前方,要有意從行人后方繞行。
見到牲口,少按喇叭
03
鄉(xiāng)村集鎮(zhèn),臨路的巷子比較多,除了自行車、摩托車神出鬼沒外,牲口和牲口車也不少。有些趕著牲畜在路邊行走的村民,當汽車駛近,牲畜就騷動起來,他們?yōu)榱吮Wo牲畜而沖到路中驅趕,常常忘卻了自己的安危。
遇到障礙,小心為妙
04
當?shù)卮迕裢训缆纷鳛樽约彝ピ菏褂?,隨時隨地停放車輛,并且停放時間沒譜,想放到什么時候就放到什么時候。常常把路面當做打谷場,把過往車輛當做義務碾壓機,給道路交通造成極大不便。遇有晾曬的谷物,要放慢車速,選擇較薄的一側通過,并提防晾曬谷物人員突然做出有礙通行的舉動,或有小貓小狗或小孩隱藏在谷草之中。
坑洼土路,特別謹慎
05
土路上坑洼、碎石等障礙物較多,行駛速度不能過快,否則車震動加劇,不僅造成車輛傳動系、行走系等機件損壞,而且直接威脅行車安全。特別是雨天在有積水和泥濘的路段行車,更要穩(wěn)住油門,控制車速,用中低擋通過。注意在通過溜滑地段時,不得加減擋位變速和緊急制動,即使需要減速也要靠減小油門來控制。路面上有坑洼、亂石時,還應考慮到車輛的離地面間隙,轉動方向盤小心避讓。在通過松軟、泥濘積水路段時,應特別謹慎,必要時下車觀察。當判明車輪確實不會陷入泥土中時,方可掛低擋緩緩一氣通過。新開通的土路,若路面有車轍,應盡量沿著車轍行駛,不可盲目冒險。
減小油門,緩緩下坡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游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通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特別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wěn),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后。
上車后,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
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后,應隨即走上人行道。
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
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
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tài)。
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fā)現(xiàn)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最基本的內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問題。
同學們平日里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外出、旅游,除了步行 以外,還要騎自行車、乘公共汽(電)車,路程更遠的,要乘火車、乘船。所以,交通安全問題是我們必須重視的,要從小樹立交通安全意 識,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確保交通安全。
行走時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同學們上學和放學的時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人多車輛多,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 、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fā)現(xiàn)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學生外出均頭戴小 黃帽,集體活動時還手持“讓”字牌,也是為了使機動車及時發(fā)現(xiàn)、避讓,這種做法應當提倡。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
1.不是水平道路,泥濘的道路不平坦和道路坑多路爛。
2.道路過小,車輛增多后容易產生安全問題。
3.素質差,缺乏安全意思可能存在在道路上丟石頭等容易產生事故的違法現(xiàn)象。
4.道路彎多路小容易產生隱患。
5.有河流的地方沒有橋梁還是用木頭或者淌水過河等容易產生安全隱患。
6.農村小孩缺乏安全意識在道路上玩耍等產生安全隱患。
7.農村醉酒人士在道路上隨意走動容易造成安全隱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fā)展的需要,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jù)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zhí)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機關、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jié)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
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對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發(fā)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fā)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并監(jiān)制。
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
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jù)機動車國家 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yè)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 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 (二) 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 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 機動車報廢的。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shù)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jù)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guī)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解體。 第十五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
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公路監(jiān)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guī)定,設置統(tǒng)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游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通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特別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
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臺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wěn),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后。上車后,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后,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里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tài)。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fā)現(xiàn)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抓好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yè),事關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fā)展,事關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面對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一定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tǒng)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的有關決策部署上來,認真落實各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切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廣大人民群眾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為此,縣政府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必須在2005年3月底以前按要求設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與鄉(xiāng)鎮(zhèn)安辦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工,并由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
各鄉(xiāng)鎮(zhèn)要聘任5-8名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督員,由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統(tǒng)一發(fā)放聘書,縣交警大隊發(fā)放工作證,具體承擔鄉(xiāng)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監(jiān)督職責。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門牌和《榮縣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職責》、《榮縣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督員職責》、《榮縣道路交通安全村民公約》鏡框由縣安監(jiān)局統(tǒng)一制作發(fā)放。
各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經費由縣財政每年安排一部分,各鄉(xiāng)鎮(zhèn)在財政經費中解決一部分,縣交通局、縣農機局、縣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補助一部分的辦法予以保證,切實做到機構、人員、辦公場所、工作經費、工作措施五落實。 二、落實職責,規(guī)范管理,切實履行交通安全監(jiān)督員職責 各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督員,要帶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協(xié)助公安交警、交通運管、農機等交通管理職能部門,搞好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積極開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讓廣大群眾不開違法車、不坐違法車。大力推進“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區(qū)、學校)”建設,及時準確地向公安交警、交通運政、農機監(jiān)理部門提供本鎮(zhèn)(鄉(xiāng))、村交通治安信息,遇有交通事故或者治安刑事案件時,要及時報警,搶救傷者、保護財物,并保護好現(xiàn)場。
積極檢舉揭發(fā)違法犯罪行為,協(xié)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xié)助公安交警、交通、農機等部門作好轄區(qū)車輛和駕駛員統(tǒng)計、年檢審和駕駛員的培訓工作,抓好農村基層基礎交通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傳,正確引導,努力提高廣大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增強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達到規(guī)范行為,保證安全的目的。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板報、標語、會議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地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專欄,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展版,利用趕場天向廣大群眾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嚴格考評,獎懲逗硬,加強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監(jiān)督員的管理 從2005開始,縣政府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5萬元工作經費(具體金額見附件4),專門用于各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開展工作。要切實加強對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考評的內容主要是信息上報情況、協(xié)助公安交警、交通運政、農機監(jiān)理查獲交通違法行為情況、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轄區(qū)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情況等。
縣政府辦、縣安監(jiān)局和公安交警等有關部門要對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嚴格考評,對工作業(yè)績顯著的予以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樹立"三個意識" ⑴服務意識.駕駛員的工作,是通過車輛運送乘客和貨物,包括運送本單位的人員和貨物,從某種角度來講也是一種服務性工作,需要講究服務意識.對駕駛員來講,樹立服務意識就是尊客愛貨,把乘客或乘坐人當親人,視貨物為家珍. ⑵安全意識.安全是第一位的,作為機動車駕駛員來說,安全行車是頭等大事,它關系到社會的安定,也關系到他人和自己家庭的幸福.要做到行車安全,就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保養(yǎng)好自己駕駛的車輛,不開故障車,行車中要謹慎駕駛,時時刻刻注意安全,不辜負社會和家庭對你的期望. ⑶守法意識.遵守交通管理法規(guī)和各種規(guī)章,是維護駕駛員職業(yè)活動下常開展的重要保證.駕駛員要學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自覺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依法管理.這是機動車駕駛員職業(yè)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行車的重要保證. 2,弘揚"三種精神" ⑴敬業(yè)精神.機動車駕駛員擔負著國民經濟建設和人們日常生活中交通往來的重任.不論是專職駕駛員還是非專職駕駛員,都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勤勤懇懇,認真負責. ⑵見義勇為精神.當今社會存在各種各樣的不穩(wěn)定因素,違法犯罪現(xiàn)象還時有發(fā)生,道路上的各類意外事故也經??梢?當國家和人民群眾安全受到威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危害時,機動車駕駛員應該挺身而出,伸張正義,不畏強暴,敢于斗爭和善于斗爭. ⑶救死扶傷精神.救死扶傷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機動車駕駛員在駕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突發(fā)性的傷病員,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者,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婦,遇到這種情況,駕駛員應急群眾之所急,將傷,病者盡快送往醫(yī)院救治. (二)違反機動車駕駛員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的主要表現(xiàn) 機動車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必須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同時還要遵守職業(yè)道德行為.列舉如下不良行為,希望駕駛員自我對照,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1,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誰都不希望發(fā)生,駕駛員發(fā)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一種過失行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象,搶救傷者和財產,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這是駕駛員法定的義務.但是極少數(shù)駕駛員在發(fā)生交通事故,特別是在夜間或人煙稀少的地方撞傷,撞死人時,不是立即停車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案,而是置傷亡者于不顧,抱僥幸心理,駕車或棄車逃跑,甚至將傷者帶離事故現(xiàn)場隱藏和拋棄,致使受傷者傷勢加重,以至延識搶救時機而死亡.這種行為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后果嚴重的是一種犯罪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2,開故障車 有些駕駛員缺乏安全責任感,平時忽視對車輛的例行保養(yǎng),不能保持車況良好,在明知方向,制動等安全裝置存在嚴重故障的情況下,也不及時修理.開著這樣的病車上路,對自己,也對其他車輛或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甚至會釀成車毀人亡的慘禍. 3,酒后駕車 酒后開車對安全行車危害極大,酒后不準駕駛車輛,這是每個駕駛員都知道的.可是有些駕駛員就是喜歡明知故犯.有的駕駛員酒后顯得十分興奮,開快車,開冒險車,左超右鉆,橫沖直撞;有的駕駛員酒后極易發(fā)怒,一不順心就產生報復心理,你不讓,我也不讓,甚至故意擠逼其他車輛和行人;有的駕駛員酒后迷迷糊糊,反應能力下降,操縱車頻失識險象環(huán)生.如此種種,難免事故會發(fā)生. 4,疲勞駕車 引起疲勞駕車的情況是多種的.有的駕駛員為了多賺錢,不分晝夜,連續(xù)駕車,長時間得不到休息;有的駕駛員玩興重,搓麻將,打撲克,進舞廳,唱卡拉OK,不到天亮不罷休;有的駕駛員因單位或者家庭矛盾,得不到好好休息,睡眠不足,精神恍惚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駕車,精神不振,頭腦發(fā)昏,甚至邊開車邊打瞌睡,危及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5,嚴重超載 機動車裝載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但有些駕駛員或者車主受經濟利益的驅使,一切向錢看,車輛嚴重超載,有的客運大客車裝載100多人,有的貨車超重1倍甚至2倍.這種嚴重超載的車輛不但影響車輛的使用壽命,還會損壞道路路面,降低制動效能,威脅安全,一旦發(fā)生事故就會造成群死群傷的特大事故,對社會的危害十分明顯. 6,長時間占用超車道 在高等級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為了確保超車安全,都設有專門的超車道,供機動車超車時使用,超車完成后應立即駛回行車道.但有些駕駛員只顧自己方便,長時間在超車道上行駛,使后面來的車無所適從,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7,夜間行車交會不關閉遠光燈 夜間行車,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須在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使交會雙方都能看清前方道路情況,安全交會.而有相當數(shù)量的駕駛員夜間會車不關閉遠光燈,比誰的燈亮.這種行為看起來事很小,但危害極大;由于看不清前方道路情況,難以判斷交會雙方車輛所處的位置,容易引起交會撞車或碰撞路邊的非機動車,行人. 8,違章超車,交會 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超車,交會是經常性的事,要確保超車,交會的安全,一定要嚴懲遵守交通法規(guī)對超車,交會的規(guī)定.但是有駕駛員左邊超不過右邊超,對面方向來車照樣超,前方不讓強行超,彎道上冒。
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的定義為:車輛在道路上有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也就是說,構成交通事故要有4個要件:即車輛、道路上、交通違法行為或過錯、損害后果。
淺析道路交通事故新定義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的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這是我國法律對道路交通事故定義的闡述,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對道路交通事故有深刻地認識,就要準確地領會這一定義的含義。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的主體,一方必須是車輛。即發(fā)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雙方或者是兩車之間、或者是人車之間發(fā)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響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須是車輛?!兜缆方煌ò踩ā芬矊囕v進行了界定,這里的車輛包括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梢杂邢鄬Ψ娇梢詻]有相對方,車輛因側翻導致自己損失的事故就是沒有相對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對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多輛車發(fā)生追尾的事故就是相對方是多方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域范圍是道路,發(fā)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一般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兜缆方煌ò踩ā穼Α暗缆贰钡暮x也做了解釋,即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還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應當說,凡在這些場所發(fā)生的事故都應當屬于道路交通事故。這時排除了那些在家庭私有車庫、私有場院內的場所等那些非公眾通行的地方發(fā)生的事故。
再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個主觀因素是過錯或者意外。在法律意義上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行為人認識到結果的發(fā)生而追求結果的發(fā)生,駕車追求撞人結果的發(fā)生,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就是故意,這一行為不是交通肇事行為,而是故意傷害。過失是行人應該認識到結果的發(fā)生而沒有認識到或認識到結果的發(fā)生但輕信能夠避免,最終結果發(fā)生的心理狀態(tài)。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是一種過失行為,是一種最為常見的肇事行為。發(fā)生意外的情況,也就是意外事件,主要是指發(fā)生了當事人意想不到的情況。如由于客觀原因使道路狀況變化、剎車失靈等。區(qū)分當事人的主觀故意和客觀因素,對于明確道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有著很重要的意義。解釋中還提到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是指由于發(fā)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給雙方當事人或者財產損失的后果。如果雖然發(fā)生了碰撞,但對雙方當事人沒有造成任何的傷害或損失,也就談不上為交通事故了。
新中國最早的有關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guī)是1951年經政務院批準,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陸上交通管理暫行規(guī)定》,但是該法并沒有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隨后又出臺了幾部有關道路交通的部門規(guī)章,也都沒有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直至1991年國務院發(fā)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才第一次明確地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兜缆方煌ㄊ鹿侍幚磙k法》第2條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外延的變遷也是我國對外交流的需要。日本對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是,由于車輛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傷或物的損失。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道路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所發(fā)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險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定義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事故定義去掉了違法行為這個在過去處理的交通事故的必要因素,將過失改為過錯,并增加了意外事故。新定義與國外定義比較,類似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或在交通中引起的死傷或物損的意外事件。但是無論是美國定義中的“意料不到的危害的或意外的事件”,還是日本定義中的“由于車輛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傷或物的損壞”,對當事人的主觀方面來說都隱含了過錯或者意外,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新定義與美國、日本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義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這反應出在交通事故處理方面我國正在與國際接軌
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xù)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燈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guī)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過后,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小學生安全知識——騎車安全
(1)不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guī)則規(guī)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步行安全常識
步行外出時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內,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地方應走人行通道;在沒劃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斜穿、猛跑;在通過十字路口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并遵守交通信號;在設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路上不得橫過馬路。
2、騎車安全常識
騎車外出的同學,出行前要先檢查一下車輛的鈴、閘、鎖、牌是否齊全有效,保證沒有問題后方可上路。在道路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分車道要靠右邊行駛。通過路口時要嚴守信號,停車不要越過停車線;不要繞過信號行駛;不要騎車逆行;不扶肩并行;不雙手離把騎車;不攀扶其他車輛;不在便道上騎車。在橫穿4條以上機動車道或中途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不要強行猛拐 。
3、駕車安全常識
凡有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來到學校后,都應到保衛(wèi)處綜合科辦理駕駛執(zhí)照備案手續(xù),綜合科將會向你提出安全要求,制定安全學習時間等。出車前一定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無故障后方可出車;出車時還要帶齊有關證件,行車中要隨時注意標志牌,以防走錯路線無故造成違章。另外一定要切記酒后不能駕車。
4、乘車安全常識
乘車時要現(xiàn)下后上,排隊上車,不要亂擁亂擠以免踩傷或為小偷作案提供條件。車停穩(wěn)時,才能上下 車,不能搶車、扒車。乘車時不可將頭或手伸出窗外,以免受到傷害。乘長途汽車,一定要忍住瞌睡。在睡眠時,若司機急剎車,巨大的慣性可能給你造成傷害.交通安全小常識
騎自行車須知
1、要學習了解、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
2、保持車況良好,車鈴、剎車齊全有效。
3、行駛中要遵守交通信號燈,不得搶穿紅燈。
4、穿越無信號燈的十字路口,必須"一慢、二看、三通過"。
5、必須在規(guī)定的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無分道標志線的道路,必須靠邊行駛。
6、行駛時不要隨意搶占機動車道、不要多車并排行駛。
7、行駛時要集中思想,不要帶著耳機收聽廣播、音樂。
8、在轉彎時必須看清后面來車,先伸手示意,不要突然轉彎、斜行轉彎。
9、對于不同天氣特點,做到安全行車:順風不要借助風勢騎快車;逆風不要低頭猛騎不看路;霧天視
線變差要慢速騎行;下雪結冰路滑要把穩(wěn)龍頭;雨天穿戴雨披更要多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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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交通安全知識資料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自覺遵守交通秩序;2、靠路邊行走,橫過道路走證馬線.'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3、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不追車扒車、不拋物擊車;4、排隊乘車、不向窗外亂扔東西,從右側下車,不乘坐帶病車、超載車和農用車;5、騎車靠右,不逆行、不雙手離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6、遇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糾正,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7、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guī),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一、行走須知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3、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二、乘車須知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三、騎車須知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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