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法頒布實施給用人單位最直觀的感受就是用工成本的上升問題。
這也可以從法律的規(guī)定直觀體現出來,比如從員工進企業(yè)的“進口”來說,試用期員工的工資企業(yè)不能隨便定,按照新法的規(guī)定,試用期的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再如從員工離開企業(yè)的“出口”來說,將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然到期終止,企業(yè)也有可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新法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外,新法還有很多企業(yè)要承擔社會責任的條款,如“老、弱、病、殘、弱”員工,很難再推向社會,使用這些員工的隱性成本也是不小的。
可以肯定的是,這部法律的實施給企業(yè)發(fā)出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即企業(yè)必須改變目前“低成本——低技術——低利潤”的路徑依賴,轉向依靠“管理”、“技術”、“市場”來獲得利潤,而不是僅僅通過低成本(包括勞動力成本)來獲得利潤。 從這個角度來說,這部法律的出臺與我們現在提出的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轉型的大背景是相契合的,即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chuàng)造”過渡。
由此可見,這部法律的實施也給企業(yè)發(fā)展指明了方向,企業(yè)需要在技術研發(fā)、資源配置、管理控制、產銷策略等環(huán)節(jié)上下功夫,從而獲得更高的利潤。 二、用工風險增加,引導社會分工。
這部法律頒布實施給用人單位的另一感受就是用工風險有所增加。比如為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頑疾,新法大大放寬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只要條件成立,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合同,企業(yè)就必須簽訂。
盡管無固定期合同與計劃經濟體制下鐵飯碗式的國有企業(yè)的“固定工”不是一個概念,出現法定的解除條件,企業(yè)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解除條件的出現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變更勞動合同也要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所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將使企業(yè)用工自主權受到很大壓縮。 如,前面提到的“老、弱、病、殘、弱”的員工,企業(yè)必須自己承擔下來,不能再隨意推向社會。
這些規(guī)定,也使企業(yè)自由、有效配置人力資源方面受到相應限制。此外,新法還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用工不規(guī)范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要求企業(yè)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些規(guī)定無疑使用人單位的用工風險有所增加。但是,新法的這些規(guī)定是針對標準用工而言。
為了減少用工風險,企業(yè)可以選擇其他用工方式,甚至可以業(yè)務外包方式。因此,新法也給企業(yè)發(fā)出了另一個信號,即企業(yè)用工模式也應該更新觀念,不要局限在標準用工。
就其他用工方式而言,新法為企業(yè)提供了兩類,一類是勞務派遣,另一類是非全日制用工。 其他用工方式作為標準用工的補充,其立法精神是要發(fā)揮它們的靈活性。
但是,在我國的《勞動合同法》里面,勞務派遣的靈活性還沒有發(fā)揮出來,新法對勞務派遣限制的還是相當嚴格。而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體現得淋漓盡致,如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非全日制用工可謂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企業(yè)不會面臨太多的限制、責任和風險。因此,其它用工方式將來也會成為考慮的對象。
就業(yè)務外包而言,新法實施后也會催生我國的外包行業(yè)?!秳趧雍贤ā分笪覈耐獍袠I(yè)也會加速成長起來,倡導專業(yè)化的分工是《勞動合同法》對社會經濟的一個潛在的和深層次的影響。
三、用工規(guī)制嚴格,督促企業(yè)管理轉型 《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相比,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大而化之的條款減少,明確具體的條款增多。
《勞動法》是協調勞資關系的基本法,設計勞動領域的各個方面,但是《勞動法》只有100多條,而涉及勞動合同部分只有20多個條款,且很多條款都是原則性的、籠統(tǒng)的,不具有操作性。 而《勞動合同法》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進行立法,有近100個條款,對很多問題的規(guī)定都是具體的、明確的。
如試用期的期限、工資如何確定等都是非常具體的。二是柔性條款減少,剛性條款增多。
《勞動法》里面的很多條款都是柔性的,而《勞動合同法》的條款很多是剛性的。 如《勞動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立條件要求三個條件同時具備,即勞動者在該企業(yè)連續(xù)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yè)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成立條件一旦出現,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簽訂。 再如《勞動法》固定用人單位用工就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書面合同也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
新法再規(guī)定用工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同時,還規(guī)定了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嚴重后果,比如支付雙倍工資、成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等等。三是合法用工和違法用工作區(qū)分。
《勞動法》盡管關于違法用工也有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這些責任都是不明確的。 《勞動合同法》關于違法用工的法律責任是十分明確的,很多情況企業(yè)違法用工所支付的成本都是雙倍的,如超期試用的,。
1、市場主體有兩個:用人單位勞動者,勞動關系二者間,勞動過程重發(fā)生。
勞動關系三特征:關系內容是勞動,人身財產相結合,平等隸屬相兼容。 2、勞動法律有關系,書面合同為制度。
法律關系四特征:勞動關系現實形,內容權利和義務,權利義務雙務性,國家規(guī)定強制性。 3、事實勞動有關系:基本要素要牢記,事實不是訂合同,用工依據很重要,提供勞動服管理,遵守制度得報酬。
4、勞務關系和普通:主體是人或組織,內容權利和義務,客體指向實事務;勞務特征有四點:地位平等無隸屬,供給者自擔風險,民事法律為依據,關系主體不特定。 5、勞動勞務有區(qū)別,七個方面要牢記:產生原因有區(qū)別,適用法律各不同,主體資格與性質,權利義務差別大,勞動條件和責任,糾紛傷亡并處理。
6、勞務派遣早就有,就業(yè)形式非正規(guī),三種主體三關系,雇用使用相分離。 7、派遣管理很重要,派遣單位要規(guī)范,具備資質簽合同,勞動報酬要支付。
歧視侵權不可有,同工同酬要和諧。 8、外國企業(yè)聘雇員,九步程序要牢記:委托服務有資質,遵守法律和法規(guī),雇員求職找委托,服務機構要審查,簽訂合同繳保費,派遣協議定權義,爭議處理依法律,外企違法追責任,港澳臺等同執(zhí)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時間:2007-12-8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安全目標 第一條:公司安全目標:杜絕職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外部勞務用工因工死亡事故;無機械設備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事故;年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
確保無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監(jiān)部門通報批評或業(yè)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 第二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公司領導和各級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應負的崗位責任,進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管理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各級人員主要職責: 公司經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制度。
負責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等資源的配備,并保證其正常實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
正確處理安全、效益、工期、進度的關系,做到齊抓并進。 3、組織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分管領導/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行業(yè)及業(yè)主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項目施工任務概況,掌握工程的重、難點項目,負責組織審查各種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并檢查落實情況。
3、組織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4、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制定改進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
項目經理: 1、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依據工程合同,合理組織生產。 2、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生產要素,組織開展標準化工地建設。
3、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時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4、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安全防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勞務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嚴格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7、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安全監(jiān)督員 1、服從上級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對施工現場區(qū)域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告牌的設置進行檢查、管理,對《勞動安全監(jiān)察通知書》及隱患通知單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檢查、工后有總結)制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4、積極開展各項安全活動,認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傷亡事故要做好保護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
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1、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實。 2、制訂、修訂、頒發(fā)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及規(guī)章制度。
3、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及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議,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與管理,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制定整改措施,監(jiān)督消除事故隱患。
5、組織公司開展安全工作競賽、評比活動,實施安全獎懲事宜,大力宣傳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 6、組織施工事故的搶救、搶險與調查,制定處理意見和制訂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四條: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 1、公司根據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培訓。 2、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教育,特殊條件下作業(yè)教育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記錄,公司所屬項目部在施工前,組織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使施工人員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教育的內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為主,還應進行安全新知識教育,高溫防暑、冬季取暖安全、節(jié)假日安全的各項教育。 4、對新工人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及調換工種的人員,應當先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五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持“三工”制度,杜絕“三違”,實行“三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重點部位和重大危險源,依據法規(guī),嚴肅處理各類違章行為。
3、安全檢查的形式: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組織,各項目部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參加。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還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及上級檢查開展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四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六條。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務派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杭州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勞務員工的安全生產及其相關監(jiān)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規(guī)定。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消防、道路交通、建設工程、特種設備、職業(yè)健康等方面從事勞務派遣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的勞務派遣單位是指與勞務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并將勞務員工派往勞務用工單位的單位。本規(guī)定所稱的勞務用工單位是指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實際使用勞務員工的單位。
本規(guī)定所稱的勞務員工是指由勞務派遣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協議派往勞務用工單位的員工。第三條 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務用工單位都是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
勞務員工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勞務用工單位應對事故承擔主要管理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應對事故承擔補充管理責任。第四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設立,不得非法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接任何勞務派遣業(yè)務。
第五條 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務用工單位派遣的勞務員工,必須符合用工單位對其身體健康、文化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崗位要求,不得弄虛作假。第六條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務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充分保障勞務員工的勞動安全權利,載明崗位性質、職業(yè)健康危害及勞動安全保障等事項,并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鼓勵為其繳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七條 勞務用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為勞務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勞務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定期組織體檢,并建立健全本單位勞務員工的安全管理檔案。不得強迫勞務員工從事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工作。
第八條 勞務員工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遵守用工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主動接受教育培訓、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發(fā)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如實報告,積極參與事故搶險和救援。第九條 勞務員工原則上只從事一般性的工作,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如需從事特種作業(yè)的,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第十條 勞務用工單位應當對勞務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告知其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督促其掌握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維護、保管和緊急狀態(tài)下的自救互救知識。
勞務員工上崗或轉崗前集中安全生產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勞務員工,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一條 勞務用工單位對勞務員工在本單位生產經營區(qū)域內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負有報告、救援等方面的職責和義務,并應主動接受、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第十二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和完善勞務派遣方面的監(jiān)督管理制度,加強監(jiān)督管理,督促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務用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杭州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時間:2007-12-8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 安全目標 第一條:公司安全目標:杜絕職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外部勞務用工因工死亡事故;無機械設備或火災等造成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事故;年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3‰以下。
確保無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監(jiān)部門通報批評或業(yè)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 第二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公司領導和各級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應負的崗位責任,進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公司經理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管理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各級人員主要職責: 公司經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制度。
負責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等資源的配備,并保證其正常實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時,把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
正確處理安全、效益、工期、進度的關系,做到齊抓并進。 3、組織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分管領導/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行業(yè)及業(yè)主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項目施工任務概況,掌握工程的重、難點項目,負責組織審查各種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并檢查落實情況。
3、組織定期或專項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4、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制定改進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
項目經理: 1、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依據工程合同,合理組織生產。 2、確定本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生產要素,組織開展標準化工地建設。
3、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時解決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4、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安全防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的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勞務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嚴格外部勞務安全管理。
7、組織事故搶險,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安全監(jiān)督員 1、服從上級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對施工現場區(qū)域內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及警告牌的設置進行檢查、管理,對《勞動安全監(jiān)察通知書》及隱患通知單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檢查、工后有總結)制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4、積極開展各項安全活動,認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傷亡事故要做好保護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
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1、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實。 2、制訂、修訂、頒發(fā)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及規(guī)章制度。
3、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及時分析安全工作形勢,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議,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深入施工現場檢查、督促安全生產與管理,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制定整改措施,監(jiān)督消除事故隱患。
5、組織公司開展安全工作競賽、評比活動,實施安全獎懲事宜,大力宣傳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確保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 6、組織施工事故的搶救、搶險與調查,制定處理意見和制訂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四條: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制度 1、公司根據特殊工種工人持證上崗情況,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培訓。 2、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教育,特殊條件下作業(yè)教育和經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記錄,公司所屬項目部在施工前,組織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使施工人員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教育的內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為主,還應進行安全新知識教育,高溫防暑、冬季取暖安全、節(jié)假日安全的各項教育。 4、對新工人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及調換工種的人員,應當先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五條: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持“三工”制度,杜絕“三違”,實行“三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重點部位和重大危險源,依據法規(guī),嚴肅處理各類違章行為。
3、安全檢查的形式: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組織,各項目部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參加。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還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及上級檢查開展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四章 現場安全管理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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