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一般填寫“省+縣級行政區(qū)”。
籍貫填寫規(guī)范:
1.一般填寫出生地, 寫到縣(區(qū))一級就夠了,比如:上海市浦東區(qū)。
2.省市或者行政直轄市,自治區(qū)的簡稱,比如:上海(滬)。
籍貫填寫的其他類型:
1.一般填法: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香港特區(qū)/澳門特區(qū)/+縣/縣級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
省級和縣級、鎮(zhèn)級行政區(qū)劃中間不寫地級區(qū)劃(地級市)名稱。把如今的行政劃分地對照 祖輩的長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數民族分布區(qū):自治區(qū)/省/直轄市+自治縣/縣/縣級市+民族鄉(xiāng)/鄉(xiāng)/鎮(zhèn)
3.內蒙古自治區(qū):內蒙古+旗/自治旗(縣級)/縣/市轄區(qū)/縣級市/+民族鄉(xiāng)/鄉(xiāng)/鎮(zhèn)
籍貫簡介:
1.指的是祖父(爺爺)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貫原則上一般從父,個別特殊情況從母系的,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2.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爺爺)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后,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戶籍的分類有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與父母住在一起,則戶籍和其父母的戶籍是相同的,如果還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則戶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戶籍是相同的?!?/p>
2.戶籍地和其籍貫地相同的情況:如果父母的現(xiàn)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戶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貫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則戶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戶籍是相同的。
3.如果此時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時的戶籍地也和其籍貫地是相同的,如果現(xiàn)住地還是其祖的居住地,那么戶籍地也和其籍貫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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