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檀弓上》有如下記載:“棺束,縮二,衡三;衽,每束一?!?/p>
記述如此簡約,只好認真讀孔穎達疏:“棺束者,古棺木無釘,故用皮束合之。縮二者,縮縱也。
縱束者二行也。衡三者,橫束者三行也。
衽,每束一者。衽,小要也,其形兩頭廣,中央小也。
既不用釘棺,但先鑿棺邊及兩頭合際處作坎形,則以小要連之令固,并相對每束之處以一行之衽連之,若豎束之處則豎著其衽以連棺蓋及底之木,使與棺頭尾之材相固。 漢時呼衽為小要也?!?/p>
用現(xiàn)代話作一簡要復述:古時棺木不用釘子,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
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于此。衽原本指衣服的縫合處,此指連接棺蓋與棺底的木楔,兩頭寬中間窄,插入棺口兩旁的坎中,使蓋與棺身密合。
衽與皮條聯(lián)用,就是為了緊固棺蓋。發(fā)展到后來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衽也就逐漸被淘汰。
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現(xiàn)代漢語中也經(jīng)常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三長兩短”有時也被縮略成“長短”,意思不變。
請看《紅樓夢》第十一回:“可是呢!好個孩子。 要有個長短,豈不叫人疼死!”。
請注意"大學生""應該""發(fā)展"三個詞
(1)反方的主題很有可能是:為家鄉(xiāng)的建設添磚加瓦我心甘情愿.
駁:剛剛大學畢業(yè)的你有什么能力為家鄉(xiāng)的建設作出貢獻呢?
古人有云,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固然我們已經(jīng)在老師的指導下努力學習了四年
但是在象牙塔中的我們有多少人接觸了外界,有工作的經(jīng)驗,有直指本質(zhì)的眼光,有解決問題的
能力?這樣的大學生,能為家鄉(xiāng)做多少事?反之,通過了在大城市學習,拼搏,開拓眼界,我們才能
立足于更高點,才能為家鄉(xiāng)帶來更好的改變.一個固步自封,坐井觀天的人,是談不上高尚有為的
(2)回家鄉(xiāng)安逸,但是不是我們的選擇,我們有勇氣,不怕困難
一會兒接著寫
大約15頁左右, 除開第一頁項目簡介,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你做什么? (解決什么問題, 解決什么需求 。)
2. 為什么是你來做這個事情? (有什么技術, 有什么優(yōu)勢, 有什么資源 。 )
3. 市場規(guī)模和前景 (市場分析)
4. 怎么賺錢(盈利模式)
5. 執(zhí)行計劃(時間表, 里程碑, 人力計劃 。)
6. 融資計劃(要多少錢, 做什么, 怎么花, 讓出多少股份, 3年財務預算 。)
7. 團隊簡歷
我深入學習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中各個領域的目標教學建議給了我很大的啟示。
1。指南幫助教師具備準確的觀察能力 是教師了解幼兒的抓手,是幼兒教育活動的起點,更好地讓幼兒在幼兒園這一方土地上快樂健康地成長與發(fā)展。
、《指南》幫助教師們樹立了正確的兒童觀 其中,最神的一點就是我們要敬畏兒童,就是幼兒的學習不是以成人的意志為轉(zhuǎn)移的規(guī)律與特點,應當?shù)玫阶鹬亍?這往往是我們平時工作中最容易忽略的,備課都是想當然,較少去考慮是不是符合孩子的認知特點、年齡特點。
2、《指南》幫助教師具備準確的觀察能力敏銳的觀察力是教師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質(zhì),是教師了解幼兒特點的抓手,是幼兒教育活動的起點,能夠更好幫助我們審視和調(diào)整教學活動、區(qū)域活動、生活活動的作用與價值。 更好的讓孩子們在幼兒園這一方土地上快樂、健康的成長與發(fā)展。
3、《指南》中內(nèi)容細化,便于引領教師和家長《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的學習與發(fā)展,每個領域又由學習與發(fā)展目標和教育建議兩部分組成。目標又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指明了學習與發(fā)展方向。
教育建議部分列舉了一些能夠有效幫助和促進幼兒學習與發(fā)展的教育途徑與方法。
根據(jù)消費者偏好某一個商品組合,而不喜歡另一種商品組合,以及消費者對其所消費的商品組合間的關系的安排,西方經(jīng)濟學者提出了三個基本的假設。
這些假設被稱為消費者行為公理。 (1)完備性或順序性。
消費者總是有能力將多種商品的組合,按照其偏好大小而順序排列和比較。 在這一公理的假設下,消費者對任何兩組物品A與B,必須有能力辨別其偏好A優(yōu)于B,或B優(yōu)于A,或兩者偏好相同,且此三者中只有一種狀況能成立。
(2)傳遞性。假如某消費者面臨A、B和C三個商品組合,消費者在商品組合A和B之間更偏好A,在B和C之間更偏好B,則該消費者在A和C之間就更偏好A。
在這一公理的假設下,消費者的偏好具有傳遞性。例如,某甲偏好西瓜優(yōu)于香蕉,且偏好香蕉優(yōu)于橘子,則我們判斷某甲偏好西瓜優(yōu)于橘子。
但是世界上并不是任何一件事皆具有傳遞性的。例如,某甲喜歡乙,而乙喜歡丙,則不能斷定甲喜歡丙;還有下棋也一樣,如甲贏乙,且乙贏丙,則不能說甲一定贏丙。
(3)非飽和性。在非飽和狀態(tài)時,消費者對愈多的物品其偏好愈大;即消費數(shù)量愈多,所獲滿足愈大。
在這一公理的假設條件下,若消費者達到飽和狀態(tài)或超飽和狀態(tài)(厭惡)時,消費者不愿再消費,否則他一定不是有理性的人。一般所設定的假定是未達飽和狀態(tài)前所做的分析。
以上三個公理性假設構成了現(xiàn)代消費者行為理論的基礎。它們并沒有闡明消費者偏好本身,但它們的確使得這些偏好具有某種程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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