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盤整體呈振蕩整理走勢,大盤權重股走勢偏弱,部分超跌而先于大盤筑底的個股走勢相對較強,個股方面建議關注先于大盤筑底同時又手持大訂單以及創(chuàng)投概念的路橋建設. 路橋建設(600263),公司是國內公路施工行業(yè)首家上市公司, 是第一批獲得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yè),公司業(yè)務飽和增長穩(wěn)定,07年1-9月新簽合同額628633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4.80%,其中施工建筑工程合同583915萬元,工業(yè)銷售合同36360萬元。
在08年北京奧運建筑競標中公司中標各種合同金額10余億元,同時公司投資2400萬元持有清華紫光科技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國有法人股2000萬股,具有典型的創(chuàng)投概念。 二級市場,該股先于大盤調整也先于大盤企穩(wěn),近期走勢底點逐步顯現,成交也溫和放大,5日10日20日均線型成金叉,該股后市有望隨時大陽突破脫離底部區(qū)域醞釀新一輪上升行情,可密切關注。
目計算期10年,其中建設期2年。項目第三年投產,第五年開始達到100%設計生產能力。
(2)項目固定資產投資9000萬元(不含建設期貸款利息和固定資產投產方向調節(jié)稅),預計8500萬元形成固定資產,500萬元形成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年折舊費為673萬元,固定資產殘值在項目運營期末收回,固定資產投產方向調節(jié)稅率為0。
(3)無形資產在運營期8年中,均勻攤入成本。
(4)流動資金為1000萬元,在項目計算期末收回。
(5)項目的設計生產能力為年產量1.1萬元噸,預計每噸銷售價為6000元,年銷售稅金及附加按銷售收入的5%計取,所得稅率為33%。
(6)項目的資金投入、收益、成本等基礎數據,見下表。
表1 建設項目資金投入、收益及成本表 單位:萬元
序號 年 份 項 目 1 2 3 4 5~10
1 建設投資 自有資金部分 3000 1000
貸款(不含貸款利息) 4500
2 流動資金 自有資金部分 400
貸款 100 500
3 年銷售量(萬噸) 0.8 1.0 1.1
4 年經營成本 4200 4600 5000
(7)還款方式:在項目運營期間(即從第3至第10年)按等額還本利息照付方式償還,流動資金貸款每年付息。長期貸款利率為6.22%(按年付息),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為3%。
(8)經營成本的80%作為固定成本。
1.福建華通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組建于1990年,注冊資本7998萬元。 經營范圍涉及橋梁、隧道、公路、鐵路、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園林綠化、裝潢、裝飾工程等。公司具有施工總承包二級及路基、隧道、橋梁工程專業(yè)二級資質,是集公路、橋梁、工業(yè)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商品混凝土銷售、房地產開發(fā)、道路開發(fā)為一體的綜合性企業(yè)。 公司先后多次被上級有關部門授予 “中國建設系統(tǒng)企業(yè)信用·信譽AAA級單位”、“ 質量管理先進單位、理事單位”、“福建省質量管理優(yōu)秀單位”、“福建省質量管理先進單位”、“放心工程示范單位”、“全國建筑業(yè)誠信企業(yè)”、“全國政府放心、用戶滿意先進單位”、“資信等級AAA級"等榮譽稱號。
公司將一如既往地秉承 “重信守約,品質第一,以人為本,和諧進取” 的企業(yè)理念,本著 “以質量求生存,以實力促進步,以信譽謀發(fā)展” 的企業(yè)宗旨,按照 “立足專業(yè)優(yōu)勢,打造精品工程” 的工作思路,在發(fā)展中創(chuàng)新,在創(chuàng)新中發(fā)展,全面提高綜合 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實現 “爭創(chuàng)行業(yè)一流” 的戰(zhàn)略目標,擔負起 “建橋鋪路 ,服務社會” 的社會使命,促進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步增長,為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建設和國家交通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
2.福建路橋建設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建筑龍頭企業(yè),成立于1951年,是國家一級建筑施工企業(yè)。曾參與324國道、316國道、104國道、福州機場專用線、江濱大道、福廈高速公路、羅長高速公路、福寧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等一系列重點工程的建設,是我省基礎設施建設的主力軍。曾獲“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先行工程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公司總部設在福州市實達科技園內,下轄八個專業(yè)施工處、一個大型瀝青拌和廠、瀝青大型石料場、四個子公司,現有固定職工300多人,常備合同工500多人,固定資產壹億柒仟多萬元,擁有大量的高等級公路施工機械,年平均產值3億,年生產能力達5個億。目前,國家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公司正抓住這千載難逢的機遇快速發(fā)展,發(fā)展前景一片光明!現公司熱忱歡迎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熱愛公路建設事業(yè),具備勤備敬業(yè)、團結協(xié)作精神,身體健康,適應在施工項目部工作的人才加入我們的隊伍
違規(guī)建筑也稱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4)擅自將臨時建筑設成為永久性建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guī)劃法》第39條和40條)。違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違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由于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5條和第23條)。而你的房產已經由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了《房產證》,就說明其是合法的(如是違規(guī)建筑,按上述規(guī)定,當初房產證是辦不出來的)。
因此,如你對有關負責征收的拆遷安置部門的決定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或訴訟至法院,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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