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個新興的科技公司(Startups)的創(chuàng)業(yè)過程通常是這樣的:來自思科公司的工程師山姆和IBM公司的工程師強尼發(fā)明了一種無線通信的技術,當然這種技術和他們所在公司的核心業(yè)務無關,兩人覺得這種技術很有商業(yè)前景,他們就寫了個專利草案,又花五千美元找了個專利律師,向美國專利局遞交了專利申請(關鍵之一,知識產(chǎn)權很重要)。
兩個人下班后以及周末的所有時間全泡在山姆家的車庫里用模擬軟件 Matlab 進行模擬,證明這種技術可以將無線通信速度提高五十倍(關鍵之二,是否有數(shù)量級的提高是衡量一項新技術是革命性的還是革新性的關鍵。)兩個人想了好幾種應用,比如代替現(xiàn)有的計算機 Wifi,或者用到手機上,于是在原有的專利上又添加了兩個補充性專利。
強尼和山姆于是拿著自己做的 Powerpoint 投影膠片、實驗結果和專利申請材料到處找投資者,在碰了七八次壁以后,找到了山姆原來的老板,思科早期雇員亞平。亞平從思科發(fā)了財后不再當技術主管了,自己和幾個志同道合的有錢人一起在做天使投資人。
亞平和不下百十來個創(chuàng)業(yè)者談過投資,對新技術眼光頗為敏銳,發(fā)現(xiàn)山姆和強尼的技術很有獨到之處,但是因為山姆和強尼講不清楚這種技術的具體商業(yè)前景在哪里,建議他們找一個精通商業(yè)的人制定一個商業(yè)計劃 Business Plan(關鍵之三,商業(yè)計劃很重要)。 強尼找到做市場和銷售的朋友迪克,并向迪克大致介紹了自己的發(fā)明,希望迪克加盟共同開發(fā)市場。
迪克覺得和這兩個人談得來,愿意共同創(chuàng)業(yè)。這時出現(xiàn)了第一次股權分配問題。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工作都是山姆和強尼做的,兩個人各占未來公司的 50% 股權和投票權。迪克加盟后,三個人商定,如果迪克制定出一個商業(yè)計劃書,他將獲得 20% 的股權,山姆和強尼將減持到 40%。
迪克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山姆和強尼的發(fā)明在高清晰度家庭娛樂中心的前景十分可觀,于是制定了可行的商業(yè)計劃書,并得到了 20% 的股權。 三個人再次找到亞平,亞平請他的朋友,斯坦福大學電機工程系的查理曼教授作了評估,證實了山姆等人的技術是先進的并有相當?shù)膹碗s度,而且有專利保護,別人不易抄襲模仿。
亞平覺得可以投資了,他和他的天使投資團覺得山姆、強尼和迪克的工作到目前為止值(未融資前)一百五十萬美元,而三個創(chuàng)業(yè)者覺得他們的工作值二百五十萬,最后商定定價二百萬(注:對公司的估價方法有按融資前估價,即 Pre-Money ,和融資后估價,即 Post-Money 兩種。從本質上講,這兩種方法是一樣的,我們這里的估計都以 Pre-Money 來計算)。
亞平和他的投資團投入五十萬,占到股份的 20%。同時,亞平提出下列要求: 1.亞平要成為董事會成員; 2.山姆、強尼和迪克三人必須從原有公司辭職,全職為新公司工作。
并且在沒有新的投資進來以前,三個人的工資不得高于每月四千美元; 3.山姆等三人的股票必須按月在今后的四年里逐步獲得(Vested),而不是在公司成立時立即獲得。這樣如果其中有人離開了,他只能得到一部分股票; 4.如果有新的任何融資行為必須通知亞平的天使投資團。
現(xiàn)在山姆等人就必須正式成立公司了。為了將來融資和開展業(yè)務方便起見,他們在特拉華州注冊了賽通科技有限公司。
山姆任董事會主席、迪克和亞平任董事。山姆任總裁,強尼任主管技術的副總裁兼首席技術官,迪克任主管市場和營銷的副總裁。
三個人均為共同創(chuàng)始人。公司注冊股票一千五百萬股,內(nèi)部核算價格每股二十美分。
在亞平投資后(的那一瞬間),該公司的內(nèi)部估計已經(jīng)從兩百萬增加到二百五十萬,以每股二十美分計算,所有股東的股票只占到 1250 萬股(250萬/0.2=1250萬)。那么為什么會多出來 250 萬股,它們并沒有相應的資金或者技術做抵押,這些股票的存在實際上稀釋了(Dilute)所有股東的股權。
為什么公司自己要印這些空頭鈔票呢?因為它們必須留出來給下面的用途: 1.由于山姆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