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坐飛機不能帶肉類和水果,入境時肉類和水果會被沒收。
入境日本被禁止帶入的物品:
1、假冒名牌產(chǎn)品。在入關時,假冒品將被沒收。如果攜帶者不知情,不會被問責。如果故意攜帶入境,將觸犯日本法律。
2、國際條約規(guī)定的瀕危動物的皮革制品。
3、一些食品和植物。為防范寄生蟲和病原菌,日本禁止個人攜帶肉制品、水果、植物種子和帶土的花等入境。各類瓜子,盡管密封包裝,也被禁止帶入境。
可以的。機場對液態(tài)物品查的比較嚴,面包類面食是可以過安檢的。如果乘坐的是國內(nèi)的航班,則可以帶包子,不過包子的數(shù)量最好不要太多,一般來說每一位乘客隨身攜帶的行李,不能超過五公斤?;旧蠜]問題,上個月坐了三回飛機,隨身的背包里就有蘋果(吃的),蘋果(手機),蘋果(平板),還有小包裝的蛋糕什么的,反正安檢可以過,就能帶上飛機。
各國的食品檢驗標準不同,且熟食有無檢驗也不知,所以不能帶
飛機可以帶肉類食物,注意國際航空不行,國內(nèi)航空可以。
國際航空不管是出境、入境都是不允許攜帶熟食的肉類的,一旦被發(fā)現(xiàn),立即會沒收。因為飛機上的熟食肉類屬于進出口食品,沒有經(jīng)過檢疫部門的合格驗證。國內(nèi)航空可以攜帶熟食肉類食品,但是不宜是味道過重的,而且所攜帶的熟食要真空包裝好,如果出現(xiàn)滲漏、倒翻的情況的話,對飛機的環(huán)境也是有影響的
建議你最好是別吃了,米面如果消毒了,里面有混有消毒液了,這些消毒液都是有機化學試劑,不能用于食物,某些還可能有毒,對身體不好,如果你想給糧食消毒,只能給外包裝消毒,千萬不要直接給糧食消毒,避免因消毒液使用不當而引起身體傷害。
日本巧克力有賞味期,過了賞味期還是可以吃的。
日本的賞味期限是保證食品新鮮度與品質的期限,如果過了賞味期限不久,食用是沒有安全問題的,只是口感會降低而已。由于味道變差會對生產(chǎn)者的口碑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廠家把美味的食用期限作為賞味期限進行標注。賞味期的重點在于味道,在于好不好吃。
出國行李箱要求如下:
1、尺寸: 托運的行李箱三邊之和小于158,就是30寸-32寸的箱子;
2、重量: 托運行李一般是20KG,用學生簽證可以多申請10-20KG;
3、樣式: 箱子的樣式有拉桿箱,和橫拉箱,建議托運的箱子用橫拉的,登機箱用拉桿的;
6、材質: 箱子的材質有很多,建議不要買硬殼的,非常容易在運送的過程中壞掉,還是買進口防水帆布的會比較好。
是有要求的,飯盒中不能攜帶含粥,湯等液體食品。因為航空公司不允許攜帶液體是出于安全因素考慮的,在飛機上升的過程中,液體的沸點會隨著海拔的升高而降低,而且飛機在高空中飛行的時候,周圍的氣壓比較低,液體會因氣壓降低而產(chǎn)生大量的氣體,一旦出現(xiàn)局部高壓的情況,便會發(fā)生爆炸的危險。所以說出國帶飯盒還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飛機上一般可以帶腌制食品,國內(nèi)航班可以,國際就不可以?! 〔粶首鲂欣钸\輸?shù)奈锲罚骸 ÷每偷慕贿\行李和自理行李內(nèi)不得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他危險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規(guī)定禁止出境、入境或過境的物品及其他限制運輸?shù)奈锲?。旅客乘飛機不得攜帶武器、利器和兇器。交通行李內(nèi)不得裝有貨幣、珠寶、金銀制品、票證、有價證券和其他物品。
不能夠帶的啊。新加坡入境,拒絕熟食產(chǎn)品。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和農(nóng)糧局表示,每人可以攜帶最多5公斤或5公升、總值不超過100新元的加工食品入境。加工食品主要是指芝士、飲料、面粉、麥片、薯片這一類食物。不包括肉類 (如肉乾、午餐肉罐頭)、海鮮食品(如蝦米卷和煙熏三文魚)以及蛋類。像以下食品就是明確禁止攜帶的:
蛋類(如:新鮮雞蛋、咸蛋、皮蛋);牛肉及含牛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牛肉乾、牛肉丸);羊肉及含羊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羊肉串);豬肉及含豬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肉乾、午餐肉罐頭、臘腸);禽肉及含禽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雞、鴨、鵝、火雞、鵪鶉);海鮮類(如:金槍魚罐頭、醃熏三文魚、干貝)。
一 根據(jù)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 自用”是指旅客自己使用或者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等牟利的目的;“合理數(shù)量”是指海關根據(jù)旅客的旅行目的、居留時間、進出境頻率等情況而判斷旅客可以攜帶的行李物品的數(shù)量,進境物品價值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
詳細可網(wǎng)查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 關于發(fā)布新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海關按《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規(guī)定的征稅或免稅物品品種、數(shù)量驗放。
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
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第二類物品酒精飲料煙草制品
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注: 1、本表所稱進境物品價值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值為準,出境物品價值以國內(nèi)法定商業(yè)發(fā)票所列價格為準?! ?、準許各類旅客攜運本表所列物品進出境的具體征、免稅限量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另行規(guī)定; 3、本表第一、二類列名物品不再按值歸類,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視為旅客行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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