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旅游資源的因素大體可分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
(一)自然因素造成的破壞又可分為突發(fā)性破壞和緩慢性破壞兩種。
1,突發(fā)性破壞:自然界的某些突發(fā)性變化,如:地震、火山噴發(fā)、洪水、泥石流等。
2,緩慢性破壞:自然界的風化作用、溶蝕作用、侵蝕作用、氧化作用、風蝕作用、流水切割作用、地球板塊移動、溫度變化和潮濕以生物的生命規(guī)律等,都會對旅游資源產(chǎn)生影響。,
(二)人為因素是多方面的、嚴重的,大大超過了自然風化的破壞程度。按破壞的根源可分為戰(zhàn)爭破壞、建設性破壞、旅游開發(fā)經(jīng)營性破壞和旅游者的破壞。
對旅游資源進行保護主要可采取的措施:
(1)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應采取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的原則。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和技術等手段,注意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和保護。
(2)對于自然作用所帶來的危害,主要應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加以預防,如室內(nèi)展覽館、隔離裝置等。因條件限制不宜采取類似措施的,則應經(jīng)常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進行治理和修繕。
(3)為了防止由于旅游者方面的原因而對旅游資源可能帶來的危害。
①加強本地的旅游規(guī)劃工作,充分估計環(huán)境容量飽和給旅游資源帶來的破壞性影響。
②對于重要的文物建筑、供游人觀賞的珍稀動植物等,應架設隔離裝置,避免游人觸摸攀爬。
③對于違反有關規(guī)定者要予以制止,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罰款乃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于旅游者以外的其他人為原因,如當?shù)鼐用瘛⒙糜纹髽I(yè)等造成的破壞,除應加強旅游資源保護的宣傳外,還要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約束。實際上,宣傳和立法固然重要,但關鍵還是要分派和落實有關執(zhí)法和保護工作的責任。
曲阜三孔被破壞是指2000年12月6日—13日,山東省濟寧市曲阜市的世界文化遺產(chǎn)遭當?shù)毓芾聿块T在清洗當中破壞的事件。又稱“水洗三孔″事件。
曲阜市負責“三孔”文物旅游景區(qū)管理的市文物旅游服務處,在對孔廟、孔府、孔林進行水洗。致使古建筑木結構進水,壁畫、殿堂彩繪、金箔脫落,石碑的石隔內(nèi)滲水,展室文物字畫和金屬器物的安全面臨潛在威脅。
曲阜“三孔”文物遭到大面積嚴重破壞,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是一起典型的文物受損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后,國家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我的感受是:像長城、頤和園、秦兵馬俑這些名勝古跡不應該遭到嚴重的破壞,我們希望去旅游一定要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講文明。
龍門石窟于1930年代到1940年代被外國人破壞。
龍門石窟位于河南省洛陽市,是世界上造像最多、規(guī)模最大的石刻藝術寶庫,被聯(lián)合國科教文組織評為“中國石刻藝術的最高峰”,位居中國各大石窟之首現(xiàn)為世界文化遺產(chǎ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qū)。
龍門由大禹治水中所開鑿,魚躍龍門的傳說亦發(fā)生于此。其石窟則始鑿于北魏孝文帝年間,盛于唐,終于清末。歷經(jīng)10多個朝代陸續(xù)營造長達1400余年,是世界上營造時間最長的石窟。
建造時采用了大量彩繪,今多已褪色。密布于伊水東西兩山的峭壁上,南北長達1公里,現(xiàn)存洞窟像龕2345個,造像11萬余尊,與莫高窟、云岡石窟并稱中國三大石窟,后加麥積山石窟稱四大石窟。
1. 炎帝陵主殿被焚,陵墓被挖, 焚骨揚灰。
2. 造字者倉頡的墓園被毀, 改造成了“烈士陵園”。
3. 山西舜帝陵被毀,墓冢掛上了大喇叭。
4. 浙江紹興會稽山的大禹廟被拆毀,高大的大禹塑像被砸爛,頭顱齊頸部截斷,放在平板車上游街示眾。
5. 世界佛教第一至寶, 佛祖釋尊在世時親自開光的三圣像之一八歲等身像被搗毀面目。
6. 孔子的墳墓被鏟平,挖掘,‘大成至圣先師文宣王’的大碑被砸得粉碎!廟碑被砸碎了,孔廟中的泥胎塑像被搗毀。
孔老二的七十六代孫令貽的墳墓被掘開。
7. 和縣烏江畔項羽的霸王廟、虞姬廟和虞姬墓。
香火延續(xù)兩千年至今日,“橫掃”之后,廟、墓皆被砸成一片廢墟。
文革后去霸王廟的憑吊者,見到的只是半埋在二里半露在地上的石獅子。
8. 在橫掃一切的風暴中,霍去病的霍陵也遭了殃。
香燭、簽筒被打爛之外,霍去病的塑像也毀于一旦。
9. 頤和園佛香閣被砸, 大佛被毀。
10. 王陽明文廟和王文成公祠兩組建筑包括王陽明的塑像,全部在文革被平毀無遺。
11. 古城太原的新任市委書記三把火,第一把是砸廟宇。
全市一百九十處廟宇古跡,除十幾處可保留外,通通毀掉。
他一聲令下,一百多處古跡在一天之內(nèi)全部毀掉。
山西省博物館館長聞訊趕到芳林寺,只撿回一包泥塑人頭。
12. 醫(yī)圣張仲景的塑像被搗毀,墓亭、石碑被砸爛,“張仲景紀念館”的展覽品也被洗劫一空。
“醫(yī)圣祠”已不復存在。
13. 河南南陽諸葛亮的“諸葛草廬”(又名武侯祠)。
的‘千古人龍’、‘漢昭烈皇帝三顧處’、‘文韜武略’三道石坊及人物塑像、祠存明成化年間塑造的十八尊琉璃羅漢全部搗毀,殿宇飾物砸掉,珍藏的清康熙《龍崗志》、《忠武志》木刻文版焚燒。
14. 漢中勉縣“古定軍山”石碑,也因諸葛亮是個“地主份子”而被砸毀。
15. 書圣王羲之的陵墓及占地二十畝的金庭觀幾乎全部平毀,祗剩下右軍祠前幾株千年古柏陪伴書圣失去了居所的亡魂。
16. 文成公主當年親自主持塑造松贊干布和文成公主二人的塑像,安放覺拉寺。
被搗毀。
17. 合肥人代代保護、年年祭掃的“包青天”墓,也毀于一旦。
18. 河南湯陰縣中學生將岳飛等人的塑像、銅像,秦檜等“五奸黨”的鐵跪像,連同歷代傳下的碑刻“橫掃”殆盡。
19. 杭州革命青年砸了岳廟,連岳飛的墳也刨了個底朝天。
岳武穆被焚骨揚灰。
20. 阿拉騰甘得利草原上的成吉思汗陵園被砸了個稀爛。
21. 朱元璋巨大的皇陵石碑被拉倒;石人石馬被炸藥炸得缺胳膊少腿;皇城也拆得一干二凈。
22. 海南島的天涯海角,明代名臣海瑞的墳被砸掉,一代清官的遺骨被挖出游街示眾。
23. 湖北江陵名相張居正的墓被紅衛(wèi)兵砸毀。
焚骨。
24. 北京城內(nèi)的袁崇煥的墳被夷成了平地。
25. 黎平故里安葬的是明末名臣何騰蛟,他的祠堂中的佛像被掃了個一干二凈,而且把黎平人最引以為榮的何騰蛟的墓給挖了。
26. 吳承恩的故居在江蘇淮安縣河下鎮(zhèn)打銅巷。
他的故居不大,三進院落,南為客廳,中為書齋,北為臥室。
幾百年來,曾有無數(shù)景仰他的人來此憑吊此故居和他的墓。
可是現(xiàn)在《西游記》成為“封、資、修”(封建主義、資本主義、修正主義)里的“封”,吳氏故居也就“被毀為一片廢墟”。
27. 紅衛(wèi)兵掘開蒲松齡的墳,教書匠蒲松齡真窮,墓里除了手中一管旱煙筒、頭下一迭書外,只有四枚私章。
他們對蒲氏私章不屑一顧,棄之于野。
尸體被搗毀。
28. 建于一九五九年的吳敬梓紀念館在文革中被鏟平。
29. 山東冠縣中學紅衛(wèi)兵在老師帶領下,砸開千古義丐武訓的墓,掘出其遺骨,抬去游街,當眾批判后焚燒成灰 30. 張之洞的墳被刨開。
張是個清官,墓里沒一點珍寶,紅衛(wèi)兵將張氏夫婦尚未腐爛的尸體吊在樹上。
張氏后人不敢收尸,任尸體吊在樹上月余,直到被狗吃掉。
31. 北京郊區(qū)的恩濟莊埋有同治、光緒兩朝的宮廷大總管李蓮英的墓,鑿開的墓穴里,只有頭骨,不見尸骸,衣袍內(nèi)滿是珠寶,后不知所蹤
我國歷史悠久,古跡眾多。但由于種種原因,有的文化古跡遭到了破壞。下面是一則關于長城的報道。 有些地段的長城況令人擔憂。大量游人涌入,給長城帶來了顯而一見的破壞。塑料袋、礦泉水瓶、廢紙、果皮等垃圾隨處可見,城墻被亂涂亂畫。當?shù)卮迕瘛翱可匠陨健?,在垛口處和通往長城的小路上私自搭設梯子,設點收費。一些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在保護區(qū)內(nèi)建起了許多與長城很不協(xié)調(diào)的建筑物,加速了長城周圍自然景觀的破壞。
近年來,旅游成了人們一大愛好,有的喜歡登山,有的喜歡觀景,還有的喜歡了解中國歷史古跡,這顯然是好事.可是有些人卻不珍惜文化遺產(chǎn),甚至破壞文化古跡;在古跡上亂寫亂畫,任意踩踏花草,垃圾亂扔等.總之, 這讓文物古跡受到很大的損害. 所以我們要加強對長城進行保護!
為了讓祖國悠久的歷史傳得更久遠,為了讓人們提高保護文物的自覺性,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在墻壁上懸掛保護文物的字樣;
二.對隨地扔垃圾的人要受到罰款;
三.在古跡容易受到破壞的地方修建護欄;
四.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放置垃圾桶.
保護環(huán)境,人人有責。長輩們、同學們,積極行動起來,保護好長城文物,讓長城文物更好地造福我們的子孫后代。
文化遺產(chǎn)破壞會導致文化的消失。文化遺產(chǎn)是我們的祖先智慧的結晶,它直觀地反映了人類社會發(fā)展的這一重要過程,具體有歷史的、社會的、科技的、經(jīng)濟的和審美的價值,是我們社會發(fā)展不可或缺的物證。
因此,保護文化遺產(chǎn)就是保護人類文化的傳承,培植社會文化的根基,維護文化的多樣性和創(chuàng)造性,保護社會不斷向前發(fā)展。
一、盜掘古墓葬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jīng)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盜掘古墓葬、古文化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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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國家文物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古墓葬、古遺址,受國家保護;辛亥革命以后,與著名歷史事件有關的名人墓葬、遺址和紀念地,也視同古墓葬、古遺址,受國家保護.
(二)依照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私自挖掘古墓葬、古文化遺址的,以盜竊罪論處.處理這類案件,不以被盜掘的古墓葬、古遺址是否已確定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限,但對于盜掘已被確定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古遺址(包括國家級、省級和縣級)的,應從重處罰.
(三)對盜掘中竊取文物和破壞文物的,均應以盜竊罪論處,根據(jù)被盜、被毀文物所應評定的級別等情節(jié)予以處罰.
(四)盜掘古墓葬、古遺址,以盜竊罪論處的案件,在量刑幅度上,可以參照盜竊館藏文物的量刑標準,予以處罰.
(五)盜掘古墓葬、古遺址,雖未竊取到文物,但情節(jié)嚴重的,也應以盜竊罪處罰;如在盜掘古墓葬、古遺址時,破壞了經(jīng)鑒定屬于不能移動的珍貴文物,應依法從重處罰.
(六)對于群眾性的盜掘古墓葬、古遺址案件,要實行懲辦少數(shù)、教育多數(shù)的原則,區(qū)別對待.懲處的重點應當是盜掘集團或者聚眾盜掘的首要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教唆犯,慣犯,累犯,與投機倒把、走私、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的罪犯有勾結的主要犯罪分子.
(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施工、生產(chǎn)中出土的文物進行哄搶或者私分、私留的,對參與人員分別以搶奪罪或者盜竊罪論處;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但文物必須追繳,送文物主管部門.
二、法條鏈接: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規(guī)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破壞旅游資源的因素大體可分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
(一)自然因素造成的破壞又可分為突發(fā)性破壞和緩慢性破壞兩種。
1,突發(fā)性破壞:自然界的某些突發(fā)性變化,如:地震、火山噴發(fā)、洪水、泥石流等。
2,緩慢性破壞:自然界的風化作用、溶蝕作用、侵蝕作用、氧化作用、風蝕作用、流水切割作用、地球板塊移動、溫度變化和潮濕以生物的生命規(guī)律等,都會對旅游資源產(chǎn)生影響。,
(二)人為因素是多方面的、嚴重的,大大超過了自然風化的破壞程度。按破壞的根源可分為戰(zhàn)爭破壞、建設性破壞、旅游開發(fā)經(jīng)營性破壞和旅游者的破壞。
對旅游資源進行保護主要可采取的措施:
(1)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應采取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的原則。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和技術等手段,注意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和保護。
(2)對于自然作用所帶來的危害,主要應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加以預防,如室內(nèi)展覽館、隔離裝置等。因條件限制不宜采取類似措施的,則應經(jīng)常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進行治理和修繕。
(3)為了防止由于旅游者方面的原因而對旅游資源可能帶來的危害。
①加強本地的旅游規(guī)劃工作,充分估計環(huán)境容量飽和給旅游資源帶來的破壞性影響。
②對于重要的文物建筑、供游人觀賞的珍稀動植物等,應架設隔離裝置,避免游人觸摸攀爬。
③對于違反有關規(guī)定者要予以制止,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罰款乃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于旅游者以外的其他人為原因,如當?shù)鼐用瘛⒙糜纹髽I(yè)等造成的破壞,除應加強旅游資源保護的宣傳外,還要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約束。實際上,宣傳和立法固然重要,但關鍵還是要分派和落實有關執(zhí)法和保護工作的責任。
如果只是不小心,應該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過失損壞文物罪”對“文物”和“過失”的要求非常高,展品必須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中國博物館里展出的重要文物都受到嚴密保護,如果不小心就能碰壞可以肯定是復制品,所以實際不太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要看這種“不小心”的具體情節(jié),如果有嚴重的主觀過失(比如“打鬧”和“地滑”的過失程度就不同),有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參觀者只是“不小心”就把展品損壞了,博物館一方肯定也有責任,沒有對展品進行合理的保護。
如果是故意的行為,在刑法上有可能構成“故意損壞文物罪”,同樣的,如果不是珍貴文物真品就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會受到治安處罰。這種情況下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7條:“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324條:“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補充:這兩天收到一些反饋,對我原先“中國博物館里展出的重要文物基本都是復制品”的說法提出了異議。我的原意是想說,中國的重要文物在展出時,如果是真品,一定受到了相當嚴密的保護,如果“不小心”就能被碰壞,是真品的概率非常低。關于展出的很多重要文物是復制品的說法,我是聽一位博物館的副館長說的,并非自己揣測,但表述不夠嚴謹,向知友們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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