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這一政策有法律上的保障——憲法(國家根本大法)。任何強迫不信教的人去信教的行為,如同強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樣,都是侵犯了別人的信仰自由,都是違法的行為。
因為我國的憲法、刑法等法律,都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權利作了明確規(guī)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實質(zhì)就是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在我們這樣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然對全體公民進行唯物主義、無神論教育仍然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擴展資料:
這一政策有法律上的保障——憲法(國家根本大法)。任何強迫不信教的人去信教的行為,如同強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樣,都是侵犯了別人的信仰自由,都是違法的行為。
因為我國的憲法、刑法、民法、選舉法、兵役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都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的平等權利作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實質(zhì)就是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意味著鼓勵發(fā)展宗教,對全體公民進行唯物主義、無神論教育仍然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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