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屬于共同犯罪的是:A 甲欲殺乙,故意將裝好子彈的槍支給丙,并騙丙說是空槍,叫丙向乙瞄準恐嚇乙,結果乙中彈身亡。甲與丙構成共同犯罪 B 趙某之妻提出離婚,趙堅決反對,并與其好友高某商量對策。
高某說,想辦法把她臉弄傷,讓她不能再嫁人。于是兩人合謀買了一瓶強酸裝入噴霧器內,并約定某晚一起去趙妻娘家,毀其妻的容貌。
當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約未去,趙獨自一人毀了其妻的容貌。趙某與高某構成共同犯罪C 甲將其依法持有的獵槍寄存乙處,某日甲至乙處。
對乙講明,要用該獵槍殺丙,請乙交還獵槍,甲遂持槍殺丙。甲乙構成共同犯罪D 張某、李某經共謀后于深夜蒙面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一狹窄街巷搶劫。
張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進來,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搶劫了一婦女現(xiàn)金3000元。張欲獨吞此款,對李講該婦女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李信以為真。
張、李的行為屬于共同犯罪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中,甲的行為屬于犯罪預備的是:A.甲、乙、丙、丁四人預謀某晚去某超市盜竊,由甲提供一輛三輪車。
屆時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輪車盜走超市的大批名貴手表。B.乙有仇,遂尋機報復。
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攜帶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C.于某日攜帶匕首前往乙家,準備殺乙泄憤,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樹叢中向仇人乙射擊,連開了兩槍未擊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饒,甲在能繼續(xù)開槍的情況下不再開槍這兩道題是公務員考試的真題,當時給的答案是: 第一題D 【解析】由定義可知共同犯罪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觀上有共同的犯罪行為。A項沒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項沒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故答案為D。第二題A 【解析】由定義可知犯罪預備的特征是犯罪行為尚未實施。
B、C、D項全為已經著手實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項中的犯罪雖然也已經實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準備的作用,并沒有參與犯罪的實施過程。
由此可知正確答案為A。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講,這個答案有待商榷。
個人認為應該是: 第一題:BD 第二題:C A項中四人構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構成犯罪既遂,甲不單獨成立其他犯罪形態(tài),即甲與其他三人一起構成犯罪既遂;B項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構成犯罪未遂;C項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即“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并不足以阻止其繼續(xù)犯罪,所以,甲不構成犯罪未遂,而是構成犯罪預備,或者說是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D項中甲已實施了犯罪行為,構成犯罪過程中的犯罪中止。
《法律基礎》模擬試題一、名詞解釋法律規(guī)范: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guī)則。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法人:是依法設立,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并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內,又犯應當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自動地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行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有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責任承擔責任的公司。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憲法:指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集中表現(xiàn)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系,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國家根本法。法治:是指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依法治理國家的制度和方略。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治其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二、填空1社會主義法實施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的(遵守),另一種是法的(適用)。
2 國家結構形式主要有(單一制)和(復合制)兩大類型。3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主要有:財產權、繼承權、(勞動權)、(休息權)等。
4我國行政機關的宏觀結構體系是以(層級制)結構為基礎并與(職能制)結構相結合的。5財產所有權的內容包括對物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6我國刑罰的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驅逐出境7法有兩個基本職能和作用,一是(調整)職能和作用,二是(保護)職能和作用。
8 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yōu)越性體現(xiàn)在:一是(適合中國國情,是我國人民革命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二是(便于人民參加國家管理并且便于統(tǒng)一行使國家權力)。9行政行為的效力有:(確定力)、(拘束力)和(執(zhí)行力)。
10引起債權債務發(fā)生的主要根據有:(合同)之債、(侵權行為)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11法律規(guī)范的邏輯結構是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要素組成的。
12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三、單選1建國之后,我國制定了(C)部憲法。
A 2 B 3 C 4 D 52 (D)是我國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是我國國家機構的有機組成部分。A 人民法院 B 國務院 C 公安機關 D 人民檢察院3民事法律行為是以行為人的(D)為構成要素。
A 意志 B 動機 C 行為 D 意思表示4(B)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為。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預備 D 犯罪停止5 (D)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以代替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其應繼承的遺產。
A 法定繼承 B 遺囑繼承 C 遺贈 D 代位繼承6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C)A 10歲 B 16歲 C 出生 D 18歲7下列哪種權利屬于身份權?(D)A 姓名權 B 名譽權 C 肖像權 D 監(jiān)護權8(A)是犯罪活動的外在表現(xiàn),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等。A犯罪客觀方面 B 犯罪客體 C 犯罪主體 D 犯罪主觀方面9法的效力來源,即法律的表現(xiàn)形式,是指(B)。
A 法律規(guī)范 B 法的淵源 C 法律解釋 D 法的適用10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B)。A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 無民事權利能力人11(D)是特定國家表現(xiàn)其國家的整體和局部之間相互關系所采取的外部總體形式。
A 國體 B 政體 C 政權組織形式 D國家結構形式12犯罪主體對自己所實施犯罪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tài)度是指(D)。A 犯罪構成 B 犯罪客體 C 犯罪客觀方面 D犯罪主觀方面四、多項選擇(每一個小題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正確答案,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1大陸法系又稱(AD)。
A 羅馬法系 B 普通法系 C 成文法系 D 法典法系E 德意志法系2我國的選舉制度有以下基本原則:(ABCDE)A選舉權的普遍性原則B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C直接選舉原則D秘密投票原則E代表向選民或原選舉單位負責并受其監(jiān)督的原則3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ABCDE)A重大誤解的行為B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D違反法律的行為E 顯失公平的行為4下列關于知識產權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BCDE)A知識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B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一種無形財產C知識產權具有雙重的內容,既有人身權,也有財產權D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E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5下列哪些是民事訴訟法特有的原。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屬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殺乙,故意將裝好子彈的槍支給丙,并騙丙說是空槍,叫丙向乙瞄準恐嚇乙,結果乙中彈身亡。甲與丙構成共同犯罪
B 趙某之妻提出離婚,趙堅決反對,并與其好友高某商量對策。高某說,想辦法把她臉弄傷,讓她不能再嫁人。于是兩人合謀買了一瓶強酸裝入噴霧器內,并約定某晚一起去趙妻娘家,毀其妻的容貌。當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約未去,趙獨自一人毀了其妻的容貌。趙某與高某構成共同犯罪
C 甲將其依法持有的獵槍寄存乙處,某日甲至乙處。對乙講明,要用該獵槍殺丙,請乙交還獵槍,甲遂持槍殺丙。甲乙構成共同犯罪
D 張某、李某經共謀后于深夜蒙面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一狹窄街巷搶劫。張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進來,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搶劫了一婦女現(xiàn)金3000元。張欲獨吞此款,對李講該婦女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李信以為真。張、李的行為屬于共同犯罪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根據以上定義,下列行為中,甲的行為屬于犯罪預備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預謀某晚去某超市盜竊,由甲提供一輛三輪車。屆時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輪車盜走超市的大批名貴手表。
B.乙有仇,遂尋機報復。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攜帶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攜帶匕首前往乙家,準備殺乙泄憤,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樹叢中向仇人乙射擊,連開了兩槍未擊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饒,甲在能繼續(xù)開槍的情況下不再開槍
這兩道題是公務員考試的真題,當時給的答案是:
第一題D 【解析】由定義可知共同犯罪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觀上有共同的犯罪行為。A項沒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項沒有共同的犯罪行為。故答案為D。
第二題A 【解析】由定義可知犯罪預備的特征是犯罪行為尚未實施。B、C、D項全為已經著手實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項中的犯罪雖然也已經實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準備的作用,并沒有參與犯罪的實施過程。由此可知正確答案為A。
但是從法律的角度講,這個答案有待商榷。
個人認為應該是:
第一題:BD
第二題:C
A項中四人構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構成犯罪既遂,甲不單獨成立其他犯罪形態(tài),即甲與其他三人一起構成犯罪既遂;B項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構成犯罪未遂;C項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即“途中遇聯(lián)防人員巡邏”并不足以阻止其繼續(xù)犯罪,所以,甲不構成犯罪未遂,而是構成犯罪預備,或者說是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D項中甲已實施了犯罪行為,構成犯罪過程中的犯罪中止。
一、選擇題(請選擇一個正確答案填入括號內) 1.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誕生于(B )年。
A、1949年B、1954年C、1950年D、1982年 2.( B)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B、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A )。
A、人民B、中國共產黨 4.中華人民共和國(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B、公民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B )尊嚴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于(C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曰B、1991年9月4曰 C、1992年1月1曰D、1999年11月1曰 7.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B )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A、武力B、法律 8.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B )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A、贍養(yǎng)B、撫養(yǎng) 9.( A)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A、任何組織和個人B、學校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在(A )頒布的。 A、1986年B、1978年 11.營業(yè)性電子游戲場所在(B ),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并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志。
A、任何時候B、國家法定節(jié)假曰外 12.禁止在( C)附近開辦營業(yè)性歌舞廳,營業(yè)性電子游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 A、居民住宅區(qū)B、廠礦企業(yè)C、中小學校D、商業(yè)區(qū)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 A)責任。
A、直接B、間接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規(guī)定,要把青少年培養(yǎng)成(B )的社會主義事業(yè)接班人。 A、品德、智力、體質、美育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 15.法律規(guī)定:父母、監(jiān)護人必須保證適齡未成年人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學,(A )就違法了。 A、未成年人B、父母、監(jiān)護人 二.判斷題(請在括號內填入對或錯) 1.完成統(tǒng)一祖國的大業(yè)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圣職責。
(√ )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 3.營業(yè)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 √) 4. 違反了校紀,但我沒有違反法律,學校對我沒有辦法進行處理,如果學校對我進行處理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是規(guī)定保護未成年人權利的條款,是要求大人的,我們知道了也沒用。
(* ) 7.當”我”獨自在家時,要鎖好防盜門;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入夜開燈后要拉好窗簾;如果竊賊已進屋,沒有發(fā)現(xiàn)”我”時,要迅速躲好,伺機逃走求救。( √) 10. 我被人家搶過錢,所以我必須再從他人身上搶回來,這也是一種正當防衛(wèi)的手段。
( *) 11.同學在公共場交談時,千萬不要將自己家地址、電話號碼等一些具體情況大聲說出來,更不要輕易把家里的電話號友告訴陌生人。(√ ) 12.李剛經常欺負我同學并把我同學打傷,同學讓我?guī)椭鉀Q,我才去打了李剛,這應該說是見義勇為。
(* ) 13.放學路上遇到有人攔劫,盡量不要與其發(fā)生正面沖突,可以先把錢物給他們,然后報告老師、家長。同學們上下學最好結伴一起走。
(√ ) 三、填空題(請將正確的答案填入括號內) 1.父母不讓子女上學,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2.監(jiān)護人的義務有(監(jiān)護義務)和( 撫養(yǎng)義務)兩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 4.為保護少年兒童身心健康,有些公共場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例如(營業(yè)性舞廳)、(歌廳 )等場所。
5.每年6月26曰,是國際(禁毒)曰。
憲法知識一、填空題1、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 的社會主義國家。
3、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 。4、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 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jiān)督。
5、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 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 的的原則。6、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7、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 抵觸。8、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 的特權。
9、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 。10、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 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 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1、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12、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1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 。14、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
15、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 ,發(fā)展中等教育、職業(yè)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發(fā)展學前教育。16、憲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 。
17、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18、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qū)。
在特別行政區(qū)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 以法律規(guī)定。19、任何公民,非經 決定,并由 執(zhí)行,不受逮捕。
20、禁止 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 公民的身體。21、我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 公民的住宅。22、除因 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3、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 的權利。24、我國婦女在 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 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26、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 。
28、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 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在我國,憲法的修改,由 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30、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 通過。31、選舉并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3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 的職務。3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 。
34、我國的憲法解釋機關是 。3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常務委員會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提出對 的 質詢案。
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 。
37、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 。38、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 的決定和 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fā)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tài),宣布戰(zhàn)爭狀態(tài),發(fā)布動員令。
39、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 繼任主席的職位。40、審計機關在 領導下,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1. 田某與胡某間的夫妻關系自動恢復。
因為死亡宣告僅僅是一種死亡推定制度,被推定死亡的公民仍有生還的可能;一旦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xiàn),死亡宣告應被撤銷。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
2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yǎng),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僅以未經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yǎng)關系無效的,一般不應準許。因為在此期間其配偶是子女現(xiàn)實的惟—的法定監(jiān)護人,送養(yǎng)只能由其配偶決定。
所以本案中,田燕的送養(yǎng)是合法有效的,田某不得要求撤銷收養(yǎng)。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4.16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