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不殺生的“生”,不是指所有“有生命”的“眾生”(動植物),而是特指“有情”眾生,即常說的知冷暖痛楚、知畏死求生,甚至有情感、有思想的動物,包括我們?nèi)?。一般所說的植物、礦物等,沒有情感,沒有思想,不知避死求生,沒有痛感,故叫“無情眾生”,不在“不殺生”的范圍內(nèi)。
不殺生是為了培養(yǎng)我們的慈悲心,最終要落實(shí)在對人的慈悲上。如果對人不慈悲,只是對其他眾生慈悲,這種慈悲就是假慈悲。因?yàn)橐话闱闆r下,其他眾生不會與我們爭生存的“資源”,不會對我們生存構(gòu)成致命“威脅”。只有人與人之間,才存在這種爭奪和威脅,所以這種情況下的寬容,才是真正的寬容,也唯有如此情況下培養(yǎng)出來的寬容和忍耐,才是真正的寬容、真正的忍耐。所以說,佛教所說的慈悲和不殺生,指的是對動物,主要是人。否則,一切慈悲都是虛偽的、虛假的!
吃素是為了不殺生,尤其是不殺動物,重點(diǎn)又是不殺人。吃素之人,心無慈悲,尤其是對人不慈悲,吃素就毫無意義!
佛在世時,托缽化緣,不可能向齋主提出特定食物的要求,而是隨齋主方便,化到什么吃什么,不限腥(葷)素。佛教傳入中國后,僧人不事生產(chǎn)、托缽挨門乞討不能為中國人所接受,于是僧人集中住寺,勞動生產(chǎn),自己生火做飯,于是有條件食素。在南北朝梁武帝的倡導(dǎo)下,素食風(fēng)行。西藏等游牧地區(qū),以動物肉食為主,僧人也只好適應(yīng)環(huán)境,葷素隨宜。只要心存慈悲,這種情況下食腥吃肉,并不違背佛教教制規(guī)定。
這很簡單:動物是和人類一樣,有血有肉有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當(dāng)我第一次殺雞時,先割喉放血,看到雞只“垂死掙扎”的慘狀,我馬上把整個雞頭斬下來,把整只雞放在盆里,用砧板蓋實(shí),不敢看了。待到完全沒有動靜時,才敢拔毛開肚挖內(nèi)臟……!我真不明白,有些人為了享受所為美食,殘忍至極,不擇手段,邊食邊把動物“凌遲處死”,這簡直不是人之所為。而植物雖有生命,但沒血沒肉沒神經(jīng)系統(tǒng)。因此佛教說殺植物不算殺生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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