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西班牙《歐華報》報道,近期有很多留學生反映西班牙政府收緊留學生政策,造成許多留學生居留被拒等一系列問題。
同時,根據(jù)西班牙保護移民權利的非政府組織提供的資料,記者也獲悉,目前的確有很多留學生居留被拒絕,受影響的不僅僅是中國留學生,其他非歐盟國家的留學生也有同樣遭遇。 5月3日,記者與巴塞羅那留學生楊同學和汪同學,就西班牙近期留學生政策等問題,采訪了西班牙排名前十的克里麥德律師事務所華人注冊律師巫鄒女士。
據(jù)巫鄒律師介紹,目前她手頭有一些留學生居留的案子。她表示,居留被拒的留學生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委托專業(yè)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申訴,雖然通過法律訴訟有可能續(xù)出居留,但前提是必須支付一筆不菲的訴訟費用。
對那些沒有生活來源的留學生來說,這筆錢會給他們造成很大的負擔。她建議學生們最好通過工會等公益組織下屬的法律部門進行申訴,這樣才能以較小代價續(xù)出居留。
關于留學生居留更換被拒絕,巫鄒律師認為既存在客觀原因,也有很多主觀拒絕。 她說,根據(jù)西班牙移民法實施細則第88條規(guī)定:學生居留的更換必須滿足以下必備條件,如果有一條不滿足就有可能被客觀性拒絕: 首先,居留期限問題是最重要的條件。
學生居留更換和工作居留更換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工作居留可以在過期三個月以內更換,而西班牙外國人法要求學生居留必須在有效期以內更換。但很多學生不了解這一點,常常是居留過期了才去更換,因此導致居留被拒。
其次,學生必須符合赴西班牙學習簽證的條件和繼續(xù)留在西班牙學習的條件。 這些條件包括:良好的學習成績,學習的延續(xù)性,醫(yī)療保險,喪葬保險,足夠的資金保障(有獎學金的可以用獎學金來擔保)、大學的報名證明和繳費單等其他證明。
最近發(fā)現(xiàn)的主觀拒絕表現(xiàn)在,西班牙政府工作人員存在越來越多的排外情緒(sentimientoxenófobo),因為西班牙經(jīng)濟危機嚴重,排外情緒在西班牙很多政府官員中不斷滋長,所以他們會找各種理由拒絕居留更換。 目前發(fā)現(xiàn),在非歐盟籍留學生續(xù)居留時,明明法律條文里面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政府辦事人員卻依照自己的喜好來作主觀判斷。
主要表現(xiàn)如下: 第一:西班牙外國人法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一年要有多少資金存在銀行賬戶,才能夠保障在西班牙的學習和生活。所以,有辦事人員就以資金過多、資金來源不明或者資金過少來拒絕更換居留。
第二:以留學生沒有在學校學習或者上課時間短為由進行拒絕。大學課程多數(shù)為半日制,而西班牙外國人法也有明確規(guī)定,學生可以合法打半天工,可是西班牙政府的某些辦事人員并不是那么寬容,所以就輕率地拒絕很多學生,其中包括沒有在打工的學生。
第三:西班牙外國人法實施細則只在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六個月以上的學習簽證必須申請學生居留,同時外國人法規(guī)定,學習簽證有效期和學習時間的長短一致,但是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是否可以換專業(yè)或者改變學習性質,這樣很多學生因為簽證時的理由是學語言,而換居留時提供的理由卻是報讀大學課程,從而導致居留被拒。 第四:以學生沒有持續(xù)在學校上課為由進行拒絕。
西班牙外國人法實施細則確實規(guī)定學習要有延續(xù)性,但是并沒有要求提交出勤紀錄或者其他相關校方證明,西班牙政府就因為某些學生沒有遞交校方出勤證明而拒絕更新學生居留。
據(jù)西班牙歐浪網(wǎng)報道,從本世紀初,隨著旅西僑民的越來越多,通過留學途徑來到西班牙的留學生也越來越多,在這些留學生中,一些留學生通過留學途徑致力于進一步學習、取得更高的文憑后再謀求新的發(fā)展;另一些留學生則希望通過留學途徑在西班牙暫時獲得身份后,再通過其它方式獲取到合法的身份……在經(jīng)濟危機之前,這種“半身份式”的途徑被許多以留學途徑出國的人采納并使用,然而隨著經(jīng)濟危機的影響和旅西華人不斷的增多,移民政策首先開始緊縮,今年年初開始,留學簽證政策也漸顯緊張,不少續(xù)次年居留身份的留學生,因為材料不符等各種原因一一被拒。
“辦身份式”留學簽證的便利 一般來說,通過8—12萬不等價格出國到西班牙的留學生們分為兩種:一種是通過正常的學習過程,獲得更高的文憑后尋求發(fā)展;另一種則是許多已經(jīng)大學畢業(yè)多年,并在國內有過工作經(jīng)驗,希望通過留學途徑來到西班牙,并暫時用學生居留作為過渡期,從而在異鄉(xiāng)尋求發(fā)展的同時以期獲得合法身份。 雖然兩種留學方式不同,但對于大部分期待能夠留在異鄉(xiāng)發(fā)展的大部分留學生來說,留學簽證的這種“辦身份”或“暫時身份”的模式,不僅使得自己能夠相對于其它方式出國的僑民來說,能夠有機會在登陸異鄉(xiāng)土地上時,就有機會能夠進行專業(yè)性的語言學習;另一方面,即便是學習過后,留學居留續(xù)簽簡單、便利,也使得很多人繼續(xù)愿意換取學生簽證,以便有一個“臨時的身份”度過西班牙《移民法》所規(guī)定的三年期限,待三年過后順利更換扎根或工作居留。
因此,對于很多通過留學途徑來到西班牙發(fā)展,而并不想再繼續(xù)尋求更高學歷,為數(shù)不少的華人來說,每年換取學生居留成為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在今年之前,有很多西班牙語言學校通過出售錄取通知書、學時證明的方式提供各種材料幫助這些僑胞順利換取學生居留。
而西班牙政府對學生居留政策的一直放寬,也使得大部分人每年都能順利拿到居留,甚至還曾經(jīng)鬧出過有學生利用修圖軟件更改歷年的錄取通知書、學時證明而不被發(fā)現(xiàn),順利拿到居留的笑話事件。 緊縮留學簽證政策,加大審查力度 西班牙政府對于留學簽證的續(xù)簽和學生居留的審批工作的寬松,讓不少人嘗到了甜頭,甚至在一度沒有拿到合法居留的情況下,始終用語言學習學生居留的形式生活在西班牙(注:西班牙政策規(guī)定入讀研究生后則必須就讀專業(yè)課程,不允許再用語言學校的形式續(xù)取學生居留)。
然而,從今年年初開始,西班牙留學簽證突然加大了審批程序,對于材料不合格或材料有疑的申請材料一律拒批。 留學生小陳自2008年來到西班牙之后,自第一年就讀于Salamanca語言學校后,一直沒有再繼續(xù)讀書,而是前往巴塞羅那親戚處打工。
2009年居留到期前,小陳繼續(xù)用通過購買形式而獲得的錄取通知書、學時證明,并遞交了自己的住家證明、銀行出入賬等材料后獲取了第二年的學生居留。2010年年底,小陳繼續(xù)延續(xù)往年的形式,從Salamanca某語言學校購買了錄取通知書、學時證明等材料,希望能像以前一樣延續(xù)自己的學生居留,但沒想到遭到了Salamanca當?shù)卣木芙^。
據(jù)小陳告訴記者:“我第一年讀過語言之后,雖然第二年購買了錄取通知書、學時證明,我卻一直沒有去上課,都是在巴塞羅那工作,但是2009年續(xù)學生居留的時候卻順利通過。2010年年底我按照這樣的形式再想續(xù)學生居留,卻被當?shù)卣芙^了,當時政府給我的理由是:錄取通知書和學時證明均證明你在Salamanca上課,但是提供的銀行流水賬卻是巴塞羅那的,地點明顯不符,所以政府懷疑我作假,并非法工作,因此拒掉了我的學生居留。
”。
1.預約電話在九月至十月續(xù)居留高峰期的時候非常難打,可在居留過期前兩個月預約,或在居留過期后三個月之內預約,但預約日期不要超過居留過期的三個月后。
一旦居留過期三個月仍無法預約上,那就只能去中國大使館申請短期居留,然后回國,再回來了。所以絕對不要錯過預約的日期。
2.在等待警察局通知的兩個月,以及拿NIE的一個月,合計三個月,你可以到警察局申請回鄉(xiāng)證,其實這個并非真正意義的回鄉(xiāng)證,是一個允許出境的證明,只要填寫你出境到哪個國家就可以,你可以寫中國,也可以寫歐洲任何一個國家。辦理回鄉(xiāng)證需要續(xù)居留的申請表(遞交材料的時候,一共填兩張表,一張上交,一張自己保留),照片,護照復印件,NIE復印件。
馬德里辦事速度非常慢,時間上要抓緊,如果是馬德里大區(qū)其他地區(qū),例如alcala,則當天就可以取。
1,預約方式:必須通過電話預約,再無其他辦法。
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 電話預約需提供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居留)號碼,居留過期日期,電話號碼。
電話預約需仔細記錄的信息包括:預約號,日期,具體時間段,地址。 2,需準備的材料包括:居留和護照,保險單,對上一年的成績單或者上課證明,銀行存款證明(不少于四千歐),新學期入學通知書(最好已付費),以上材料請自備復印件。
3,保險須知:各大銀行均有保險可買,其中Caja Madrid是的最便宜的,只要說明是用于續(xù)學生居留,工作人員自然會給你推薦,價格在120歐左右。 保單當場可拿,但保險卡和資料大概要幾天的時間。
所以,請算準你續(xù)居留的預約時間,提前一個禮拜購買。 4,附加項,收材料的人會問你是否更換了地址,如果更換了,就要提供住家登記證明。
如果你沒有準備,會有十天的時間補交材料。關于這個住家證明,是必須得到你房東的同意,到市政府辦理,辦理需要預約。
5,若資料在預約日期仍未準備好,可選擇先遞交已有材料,等待缺材料的信件后再補遞材料。 或選擇重新預約一個新的日期。
6,材料遞交完畢后,要等待約2個月才會有消息,如果你收到警察局給你寄的信(也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問,因為很多人都收不到信,其實結果一早就出來了),信上會標明你是否被批準申請,一旦被批準,45天后到信上指定的地點取新NIE。 如果信上說你被拒絕,也要到指定的地方去打印拒簽信,看到底是哪個方面被拒絕,然后你可以選擇補交材料,補交材料后仍拒簽,你可以選擇申訴,如果申訴后依然拒絕,你可以選擇回國,或者黑戶。
1、入境須持有效簽證或西班牙王國居留證,否則將被原機遣返; 2、不得攜帶毒品及其他違禁品; 3、入境西班牙王國每人允許免稅攜帶物品的金額不得超過175歐元(15歲以上旅客)或90歐元(指15歲以下旅客),以下物品的限額分別為: (1)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煙或250克煙草; (2)1公升酒精度數(shù)超過22度的烈性酒或2公升酒精度數(shù)低于22度的葡萄酒及酒飲料; (3)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 (4)500克普通咖啡或200克濃縮咖啡; (5)100克茶葉或40克濃縮茶。
4、攜帶華盛頓公約所規(guī)定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入出境,必須得到相關國際貿易機構的許可證書。 5、不得攜帶仿冒或盜版產品,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海關有權予以扣留。
西班牙簽證注意事項 短期 外國人進入西班牙,若根據(jù)其國籍應有過境或停留簽證的話,則須持有相應簽證。
入境必須持有簽證國家的列表和無此要求的國家的列表,請見 2001 年 3 月 15 日的歐盟委員會 (CE) 規(guī)章第 539/2001 條款。 上述規(guī)章已通過 (CE) 規(guī)章的第 2414/2001 和第 453/2003 條款進行了修改。
現(xiàn)在的列表見 附件 I。 對某些國家的公民,通過西班牙機場國際區(qū)域時需要機場轉簽簽證。
上述簽證,附件 II 列表中的國家之公民均需持有。 下載申根簽證申請表(西班牙語 PDF,38 Kb),(西班牙語-英語,PDF,37 Kb),(西班牙語-法語,PDF,39 Kb)。
長期 所有既非歐盟成員國公民也非挪威、冰島、列支敦士登或瑞士公民的外國公民,如果在西班牙一次性逗留時間超過 90 天,均需要辦理一個長期簽證: 居留簽證:向在西班牙居留而不從事工作或職業(yè)活動者簽發(fā)。 工作居留簽證:向從事工作或職業(yè)活動者簽發(fā),無論是自己的公司還是在他人公司供職。
學習簽證:向在西班牙學習、工作調研或進修者簽發(fā)。 如果是歐盟成員國或挪威、冰島、列支敦士登或瑞士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西班牙居留和從事上述活動只需辦理停留簽證(附件 I)。
除上述情況外,在西班牙居留不需要任何其它簽證。 下載申根簽證申請表(西班牙語,PDF,38 Kb),(西班牙語-英語,PDF,37 Kb),(西班牙語-法語,PDF,39 Kb)。
申請地 向西班牙外交部門和領事館申請簽證并由其簽發(fā)。 如果在某國沒有西班牙使節(jié)代表處或領事館,可以向駐該國的代表西班牙的機構申請過境簽證或停留簽證。
代表機構列表見附件 III。 要求 簽證的申請和取回應在西班牙駐申請人所在國的使節(jié)代表處或領事館由申請人親自辦理。
如果是過境、停留或兒童的家庭團聚簽證,允許通過委托人辦理。 在辦理簽證時要預交定額簽證費,若被拒簽,此簽證費并不退還。
其它所需手續(xù)向西班牙駐申請人所在國的使節(jié)代表處或領事館咨詢,根據(jù)簽證的不同類型和申請人所在國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簽證期限 申請人應在批準通知下發(fā)兩個月內取回簽證。
如果簽證屬居留、工作和居留或學習簽證,申請人應在進入西班牙后一個月內辦理外國人身份證。 拒簽和申訴 外交部門或領事處拒簽時必須通知申請人,除家庭團聚簽證、在他人公司供職的工作簽證外,沒有義務告知申請人拒簽原因。
申訴可以在拒簽后一個月內向本使節(jié)代表處或領事館提出,有爭議的行政申述可在兩個月內向馬德里 (Madrid) 最高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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