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修建過河管、江心取水頭部與岸井連接管、污水向水系排放干管、長距離河底或海底輸水管等,應根據(jù)水下管道長度、水系深度、水系流速、水底土質(zhì)、航運要,他說:想發(fā)財就去萬通商聯(lián)找優(yōu)質(zhì)工藝品供貨商!要求、管道使用年限、潮汐和風浪情況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一般水下管道的鋪設方法有圍堰法和水下鋪管法。
根據(jù)技術經(jīng)濟比較,在水系較淺,流速較小,航運不頻繁、筑堰材料可以就地取材,筑堰對水系污染可控制在允許范圍以內(nèi)時,一般采用圍堰法。但是,當不具備以上條件時,常采用的是水下鋪管法。
水下管道一般有兩種鋪設方式:
1、鋪設在水底上;
2、埋設在水底下溝槽內(nèi);
埋設在水底下溝槽內(nèi)時,溝槽內(nèi)管頂鋪設深度一般為管徑的3—4倍,以避免船只拋錨,河床沖刷等影響。海下管道的埋地鋪設,還應防止風暴時管道可能浮漂或下沉,為此,管道應埋設在海床下足夠深度。此外,如果水道較深,水底之上鋪管不會影響航運,水底平坦,沿管線沒有障礙物和懸空地,管道不會因船只拋錨、流體動力、土壤液化、床底土運動、河床沖刷或其他原因引起破壞,則可將管道直接鋪設在穩(wěn)定的河床或海床上。
水底直接敷設的管道抗震性能要優(yōu)于水下溝槽埋設。
二、水下溝槽開挖
管道水下溝槽敷設一般有3種情況:
1、先挖槽后埋管;
2、挖槽和埋管同時進行;
3、先放管后沉入土內(nèi)。
這些方法的選擇取決于水底土質(zhì)、水系寬度和深度等因素。
先挖槽后埋管的優(yōu)點是施工設備簡單;缺點是管線定位不易準確,槽底平整度差,溝槽準直度低,而且易于回淤。因此,當采用這種方法時,應適當選擇槽底寬度和開挖深度。底寬一般為管外徑加0.8—1.0m。開挖深度根據(jù)回淤情況而定,邊坡系數(shù)為1:2—1:4。粘土河床的回淤情況并不嚴重,沙土回淤迅速。常用的水下溝槽開挖方法和設備有爆破法、岸式索鏟、挖泥船、高壓泵船等。
爆破法開挖:適用于巖石河床;
岸式索鏟:適用于狹窄水系。鏟斗用岸上卷揚機曳引。鏟斗順滑道往上拉,隨著挖深增加而往下放滑道。這種方法可以比較準確地控制溝槽的平面位置和準直度。
挖泥船和高壓泵船:水系寬闊一般用抓斗式或多斗式挖泥船開挖水下溝槽的方法,土方卸在溝槽水流下游一側,或由駁船運至遠處;河床土質(zhì)松散,可用高壓泵船以高壓水流沖射水底土層進行開挖 。
用船或其他浮動設備開挖時,挖泥船等應臨時錨舶,以保證溝槽中心位置準確。水下溝槽中心線用岸標或浮標顯示,并用經(jīng)緯儀或激光準直儀測量。條件允許時,可在兩岸標之間拉設管道中心線,以中心線為準用標尺或錘球可測水下溝槽的位置和槽底高程。
為了防止回淤影響,可以采用分段開挖鋪管的施工方法,以縮短水下晾槽時間。
1、大門出入口處設置五板一圖,現(xiàn)場人員熟悉了解項目工程概況及安全、質(zhì)量、消防等制度及控制重點。
2、本項目辦公區(qū)圍擋、基坑周邊圍擋設置安全標識、宣傳畫、標語、應急救援流程等,生產(chǎn)區(qū)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指示牌、警告牌。
3、對于小于1500mm洞口采用鋼筋格柵進行防護,格柵上方滿鋪木跳板或竹膠板。不小于1500mm洞口設置安全網(wǎng),周邊采用鋼管欄桿防護。
4、現(xiàn)場主要場所、安全疏散通道應設置臨時安全照明,動火人員需持證上崗,動火前需前往項目部開動火證、加工區(qū)、鋼筋加工棚、倉庫、辦公區(qū)等部位設置滅火器,生產(chǎn)區(qū)出入口附近設置消防架,消防架中設置臨時消火栓、滅火器、水龍帶、滅火桶、滅火鏟、滅火斧等工具。
5、根據(jù)基坑監(jiān)測點平面布置圖對現(xiàn)場進行實時基坑監(jiān)測,監(jiān)測基坑邊水平位移及沉降、錨桿張拉應力數(shù)值、基坑水平測斜、地下水位情況、周邊管線沉降情況進行監(jiān)測,對監(jiān)測值超過預警值部位要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并采取必要加固技術措施,防止基坑發(fā)生坍塌事件。
6、基坑周邊及洞口位置設置安全防護欄桿進行安全防護,高度1.2m,基坑周邊設置擋水坎,表面抹灰壓光處理,防止雨水進入基坑,從基坑邊向路邊排水溝2%找坡。上下基坑位置設置馬道及安全通道,基坑周邊2m以內(nèi)禁止堆放材料,2m以外堆放材料高度不得高于1.5m
7、基坑內(nèi)周邊設置臨時排水溝,排水溝距基坑變300mm,距離結構邊線距離不小于400mm,排水溝比土方開挖面低300mm,基坑轉角位置及每個30m設置一個臨時集水坑,集水坑底比排水溝底低500mm,集水坑與排水溝側壁及底采用水泥砂漿抹平處理,集水坑內(nèi)水采用水泵抽到路面沉淀池中。
8、現(xiàn)場照明系統(tǒng)在潮濕及易觸電場所照明供電電壓不得大于24V,現(xiàn)場設置臨時消防泵房,發(fā)生火情時,從消防泵房第一時間獲得取水源。
9、項目部行政保衛(wèi)部應設立專職人員進行醫(yī)療衛(wèi)生工作,現(xiàn)場設置臨時醫(yī)療站,配備足夠的設施,藥物,現(xiàn)場準備急救擔架等工具。
擴展資料:
基坑開挖的步驟:
基坑開挖的一般程序包括: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及坡度,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設計標高再統(tǒng)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
基坑開挖基本要求:
在深基坑土方開挖前,要制定土方工程專項方案并通過專家論證;要對支護結構、地下水位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必要的監(jiān)測和保護。
(1)深基坑工程的挖土方案,主要有放坡挖土、中心島式(也稱墩式)挖土、盆式挖土和逆作法挖土。前者無支護結構,后三種皆有支護結構。
(2)土方開挖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3)防止深基坑挖土后,土體回彈變形過大:
施工中減少基坑回彈變形的有效措施,是設法減少土體中有效應力的變化,減少暴露時間,并防止地基土浸水。因此,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和開挖后,均應保證井點降水正常進行,并在挖至設計標高后,盡快澆筑墊層和底板。必要時,可對基礎結構下部土層進行加固。
(4)防止邊坡失穩(wěn)。
(5)防止樁位移和傾斜:
打樁完畢后基坑開挖,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的位移和傾斜。
如果打樁后緊接著開挖基坑,由于開挖時的應力釋放,再加上挖土高差形成一側卸荷的側向推力,土體易產(chǎn)生一定的水平位移,使先打設的樁易產(chǎn)生水平位移。軟土地區(qū)施工,這種事故已屢有發(fā)生,值得重視。為此,在群樁基礎樁打設后,宜停留一定時間,并用降水設備預抽地下水,待土中由于打樁積聚的應力有所釋放、孔隙水壓力有所降低、被擾動的土體重新固結后,再開挖基坑土方。而且土方的開挖宜均勻、分層,盡量減少開挖時的土壓力差,以保證樁位正確和邊坡穩(wěn)定。
(6)配合深基坑支護結構施工:
挖土方式影響支護結構的荷載,要盡可能使支護結構均勻受力,減少變形。為此,要堅持采用分層、分段、均衡、對稱的方式進行挖土。
原發(fā)布者:jacktar63
土方開挖注意事項1.開挖土方前,必須了解土質(zhì),地下水的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和有毒有害氣體等危險物及文物古跡、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設置防護欄桿?,F(xiàn)場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作業(yè)工人進行詳細安全交底。 2.開挖深度超過2m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qū)、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yè),并設置警告標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3.在靠近建筑物,電桿、腳手架附近挖土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4.開挖溝槽坑時,應根據(jù)土質(zhì)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挖掘深度超過1.5m,且不加支撐時,應按規(guī)定確定放坡度。若施工區(qū)域狹窄不能放坡時,應采取圍壁措施。同時,固壁支撐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斷裂現(xiàn)象。 5.在開挖的溝槽坑邊沿1m以內(nèi)不許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溝槽坑邊沿l~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距溝槽坑邊沿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在溝槽坑邊沿停置車輛,起重機械、振動機械時距離不少于4m.6.人工挖掘土方時,作業(yè)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m,縱向間距不小于3m;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挖空底腳。對挖掘工具鎬、鍬等應隨時檢查,應木柄結實、連接牢靠。 7.高邊坡開挖土方時,作業(yè)人員要戴安全帽,并安排專職人員對上邊坡進行監(jiān)視,防止物體墜落和塌方。邊坡開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應先排水,后開挖。 8.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yè)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
溝槽開挖專項施工方案 溝槽開挖前應了解土質(zhì)、地下水等情況。
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或有毒氣體的位置、深度、走向,并要加設標記,設置護欄。工程實施前施工人員必須向操作工人詳細交底。
其內(nèi)容包括:地下設施情況、危險性、安全措施、操作方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在現(xiàn)場通道附近挖土時,要設護欄及警示標志,夜間應設紅色警示燈。
溝槽邊上0.8m以內(nèi)不準堆料或停放車輛設備。 挖土時要從上而下順序作業(yè),嚴禁掏洞挖土。
機械挖運、土方時應有專人指揮。 開挖溝槽要按照土質(zhì)情況進行放坡或支護。
挖槽深度超過1.5m不加支撐時,應按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土方放坡規(guī)定,確定放坡坡度。 在開挖溝槽過程中,溝槽底部應保證平整,并清除所有松散或凸起的石塊,再在其上鋪設砂墊層或支模澆筑砼墊層。
若遇松軟土質(zhì)、淤泥等不良地基時,根據(jù)具體情況并取得業(yè)主和設計單位同意后,采用碎石墊層、灰土墊層等進行換填土或其它措施處理后再設砂墊層或支模澆筑砼墊層。 開挖過程中遇到地下管線復雜及地基土質(zhì)較差時,可采用直槽密支撐的開挖方式,分段施工,并做好土方調(diào)配。
經(jīng)土方平衡后多余土方外運,其余土方內(nèi)轉、回填的原則。 溝槽成型后,需進行嚴格的驗槽,即要有足夠的操作寬度,也要保證地基的承載力要求,杜絕超挖。
驗槽后填制好相應的記錄。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開挖時應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槽底受水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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