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計入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這幾個科目: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發(fā)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銀行存款代扣個稅金額
會計科目是什么?
(1)會計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的不同,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損益類和成本類會計科目五大類。
(2)會計科目按其隸屬關系,可分為總賬科目、子目和細目。
在實際會計處理過程中,對于某些會計科目如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還需進一步了解其詳細信息。如原材料,必須知道它的種類、數量、單價、金額等信息,這些就需在原有科目下再根據用途和需要具體設置細目,這就有了總賬科目、子目、細目等。
總賬科目又稱總分類科目或一級科目,它是總括地反映各會計要素的科目。細目又稱明細分類科目或三級科目,它是詳細地反映各會計要素的科目。有的總賬科目反映的經濟內容較多,還可在總賬科目和細目之間設置子目。子目又稱二級科目,是對總賬科目的進一步分類,而細目是對子目的進一步分類。例如,工業(yè)企業(yè)可在"原材料"總賬科目下設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包裝物"、"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等子目,然后再依據材料規(guī)格、品種或型號等設置細目。
目前,在我國實行的是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這種制度的典型特征就是由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財政部已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發(fā)布了《企業(yè)會計制度》,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和名稱如圖
國家統(tǒng)一制定的會計科目由三部分組成,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社會保險費主要集中在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這幾個科目:
1、單位負擔的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這些作為管理費用核算
借:管理費用-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
2、單位負擔的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作為應付福利費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付款-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
3、職工負擔的保險通過應付工資核算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
4、其他的商業(yè)保險也是通過應付福利費核算,特殊工種的商業(yè)保險可以在管理費用或成本中核算
以上都是計提保險的分錄,計提以后就要上交
借: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
貸:銀行存款、現金
通常也算一部分是需個人自己承擔的費用,由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另一部份由企業(yè)承擔的。其中,由員工自己承擔的費用,企業(yè)在發(fā)放工資時,將其從員工工資中扣下,計入“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險/失業(yè)險”明細中,待銀行托收后,再從該科目中轉出;另外由企業(yè)承擔的部份,企業(yè)會計在銀行托收時,根據員工的部門性質,直接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下設的“養(yǎng)老險、失業(yè)險、工傷險、生育險”明細科目中。
按照新準則的規(guī)定,分錄是: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應繳稅費-社會保險費
2、繳納:
借:應繳稅費-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以上連個有差額,計提的是公司負擔的部分,而繳納的包括員工負擔的部分,所以還要: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繳稅費-社會保險費
齊活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應付職工薪酬,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根據有關規(guī)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yè)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yī)療保險費、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yè)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y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yè)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擴展資料: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yè)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yè)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yè)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yè)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y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yè)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會計科目
1、計提工資及單位承擔的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2、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稅前工資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發(fā)工資金額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負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費主要集中在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這幾個科目:1、單位負擔的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這些作為管理費用核算借:管理費用-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貸: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2、單位負擔的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作為應付福利費借:應付福利費貸:其他應付款-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3、職工負擔的保險通過應付工資核算借:應付工資貸: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4、其他的商業(yè)保險也是通過應付福利費核算,特殊工種的商業(yè)保險可以在管理費用或成本中核算以上都是計提保險的分錄,計提以后就要上交借: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貸:銀行存款、現金通常也算一部分是需個人自己承擔的費用,由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另一部份由企業(yè)承擔的。
其中,由員工自己承擔的費用,企業(yè)在發(fā)放工資時,將其從員工工資中扣下,計入“其他應付款--養(yǎng)老險/失業(yè)險”明細中,待銀行托收后,再從該科目中轉出;另外由企業(yè)承擔的部份,企業(yè)會計在銀行托收時,根據員工的部門性質,直接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下設的“養(yǎng)老險、失業(yè)險、工傷險、生育險”明細科目中。
1、社會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社保費科目;
2、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社會保險費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是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guī)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而社會保險金是社會保險專門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情況,按照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支付給勞動者(或其家庭成員)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一個分錄是不正確的,應修改為: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借: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貸:銀行存款 18000結轉費用:借:管理費用 62000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7000代扣個人所得稅,支付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 47000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貸: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貸:庫存現金 43000繳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貸:庫存現金 1000擴展資料變化盤點1,“現金”科目變?yōu)椤皫齑娆F金”科目。
2.新準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3.新準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并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yōu)椤安牧喜少彙笨颇俊?.“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準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7.新準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準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yè)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xié)議余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準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10.新準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
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會計分錄 、百度百科?會計調整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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