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廠房費用應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再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貸:銀行存款
(2)工程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3)分配工程人員工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4)支付工程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5)工程完工轉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yè)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擴展資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價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產準備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專用材料”、“專用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物資發(fā)生減值準備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核算。
三、工程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1)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領用工程物資,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將領出的剩余物資退庫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資產負債表日,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工程物資發(fā)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領用或處置工程物資時,應結轉已計提的工程物資減值準備。
(4)工程完工,將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和器具交付生產使用時,借記“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轉作本企業(yè)存貨的,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對外出售的,應確認其他業(yè)務收入并結轉相應成本。
上述事項涉及增值稅的,應結轉相應的增值稅額。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工程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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