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官司guān si[釋義] (名)訴訟。[構成] 并列式:官+司[例句] 打~。(作賓語)
打官司
寓言是用假托的故事來說明一個道理或教訓。寓言中的故事都是諷喻和比況,具有諷刺或勸誡的性質;它所寫的人或人格化了的物,大都是反面的或性格有缺陷的;不注重形象的具體描繪,篇幅短小。下面小編為大家推薦兩則富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歡迎大家進行閱讀欣賞,更多精彩的故事盡在語文迷。
(一)打官司
有一只狼,在狼群里找不到吃的,于是它就去找綿羊。看到綿羊身上那一團好肉,狼饞得口水直流,它對羊說:“喂,我想吃你身上的肉,成不?”
羊說:“我每天要跑很遠的`路才能吃到草,我活得不容易啊!”狼說:“說那么多干嗎?我是狼,要解決肚子餓,我不吃你吃誰呀!”說著猛撲上去咬下了羊的一條腿。
綿羊少了一條腿,氣憤地去找狐貍大律師討公道。狐貍說:“這好辦,你讓我先吃了你另一條腿,好讓我有力氣去為你辦事呀!我這會兒肚子正餓著呢,再說我也沒有白吃你呀,對不?”
綿羊為了告倒狼,所以只好忍痛舍了一條腿給狐貍。
狐貍幫綿羊把狀子遞到了獅子法官那兒。獅子對綿羊說:“這案子看起來理是在你一邊,不過要告倒狼也不那么簡單,狼是比你高一級的動物,社會關系又多,如想打贏官司,你是否可以再犧牲一條羊腿,讓我好去打點打點?”
到了這個份兒上,綿羊也顧不得是否又少了一條腿,心一橫就把另一條腿交給了獅子……
后來,這場官司真的打贏了,狼被判故意傷害罪鋃鐺入獄!
可是綿羊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它只剩下一條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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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沒來到的事不要想太多
有一家人賺了一點小錢,然后商量買個騾子來馱運東西,太太就問是買公的還是買母的,先生說買母的比較好,因為母的會生小的。太太就說不要了,生小的我們也養(yǎng)不起。
這時他們的大兒子就開口了,生了小騾子,我要先騎著到處跑。
二兒子聽了很不高興,對哥哥說,你騎著到處跑那我怎么辦呢。
兩人為了到底誰騎小騾子的事爭執(zhí)不下,最后商定兩個人一起騎。父母又不樂意了,小騾子兩個人一起騎,把它腰給壓折了,那長大了怎么用。
全家人就吵成一團,這時候來了一個親戚,問你們爭什么。他們就說在爭到底該買一頭母騾子還是公騾子,生了小的怎么辦。那個親戚就說不用爭,騾子本就不會生小騾子的。
在沒有認清這個事實真相之前不要想太多,對沒有來到的事情不要想太多。有些事情不會因為我們的想法運轉。我們可以這樣去設計它,可以照這樣的方向去努力,但最后的結果成為什么樣,不是我們現(xiàn)在用想象就可以想象出來的。我們不要花太多時間在一些還看不到結果的假設上做無用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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