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地點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11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2 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
17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不許坐在車廂內。
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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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焊、氣割作業(yè)氧氣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一、氧氣
1、氧氣瓶禁止臥放使用。
2、《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檢查規(guī)程》第50條規(guī)定: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使用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防止不正確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5m。
3、氧氣瓶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別存放,氧氣瓶庫應與高溫、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離;
4、同一工作地點只允許擺放兩個氧氣瓶,一個使用,一個備用!
5、按規(guī)定,氧氣瓶不得將瓶內氣體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余壓,以便再次充裝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因此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空瓶也不能混放。
6、儲存高壓氧氣瓶時應擰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并固定;
7、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運輸時應立放并固定。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調運高壓氣瓶;
8、氧氣閥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
9、氣瓶儲存區(qū)周圍10m距離內不準堆置可燃物,不準進行焊接等明火作業(yè),不準吸煙。
10、儲存氣瓶應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制或金屬制得型板,堆疊高度不許超過1.5m。
11、氣瓶儲存區(qū)不允許有取暖設備。5
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電(氣)焊 工參考資料: 一、主要危險源1.未按規(guī)定佩帶防護用品。
2.作業(yè)地點通風不暢或瓦斯超限。3.儀器儀表不完好。
4.電焊機漏電。5.作業(yè)前后未采取防滅火措施。
6.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定。二、適用范圍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地面、井下電(氣)焊工操作。
三、上崗條件第2條 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第3條 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電焊工、氣焊工具有基本的電工和壓力容器知識,熟悉電焊機性能結構,掌握防止觸電及觸電的急救方法。四、安全規(guī)定第5條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 井下使用電焊前必須檢測瓦斯?jié)舛?,只有施焊地點風量、風速符合規(guī)定,瓦斯?jié)舛炔怀^0.5%,且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第7條 操作人員焊接前,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眼鏡、防紫外線臉罩、電焊手套、絕緣膠鞋和護腳鞋蓋,按規(guī)定準備滅火器材。
第8條 操作人員在加工備件時,必須先審核圖紙內的工藝尺寸,必須了解使用材料的結構再進行焊接。第9條 高空作業(yè)必須要系安全帶。
第10條 在工作地點10m之內,不準存在火源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第11條 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車運送,存放時兩者間距不得小于10m。
第12條 氣瓶必須配有齊全完好的橡膠減震圈。五、操作準備(一)電 焊 第13條 使用電焊機前,選擇焊條的規(guī)格型號,并根據實際材料合理調整電流,保證加工件的焊接工藝要求。
第14條 工作前要檢查設備,尤其是電源與絕緣性能是否良好,并注意電焊機的聲音,溫度是否正常。第15條 焊接前檢查所有焊接設備、包括電焊機、焊接工作臺及其它金屬設備的接地線完好情況。
第16條 一次與二次線路,都必須絕緣良好。第17條 在電焊機送電前,必須詳細檢查各接線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絕緣損壞、短路、接觸不良等現象,電焊鉗是否完整無缺。
第18條 電焊機要放置在易散熱無積水、無淋水的安全地點,同時采取防護措施防止人員觸電。(二)氧焊 第19條 檢查氣瓶及其連接部分不得漏氣。
第20條 橡膠軟管不應有鼓包、裂縫或漏氣現象,否則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第21條 焊槍連接必須嚴密,槍嘴如有堵塞,必須立即處理。
第22條 氧氣瓶口附件、皮墊及減壓器上如有油污、泥污必須擦拭干凈。第23條 氧氣瓶、乙炔瓶不許碰撞,并嚴禁放在靠近熱源的地方。
六、正常操作(一)電 焊 第24條 當電焊機通電時,嚴禁觸摸導電部分。第25條 進行焊接時,電焊工必須帶電焊面罩,應用專用的玻璃鏡,在焊接時不準隨意拿開焊帽,以免傷眼。
第26條 焊接物件時必須用苛性鈉或磷酸納溶液將油污洗凈,用棉紗擦干再施焊。第27條 電焊設備的裝設、移動、檢查和修理,必須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工作時,不允許有重物壓在電焊機電纜的上面。
(二)氧焊 第28條 焊工在進行工作的地點要有冷卻水,以便冷卻焊嘴和割嘴。第29條 焊槍和割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立即點火,然后調整火焰,熄火時與此相反,先關乙炔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第30條 由于焊嘴和割嘴過熱堵塞而發(fā)生鳴爆時,應快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然后放在冷卻水中冷卻。第31條 當發(fā)生回火時,立即關閉乙炔氣門,然后再關氧氣門,嚴禁氧氣和乙炔氣閥門同時關閉。
第32條 嚴禁用手或其他物體堵焊嘴或割嘴,以防止氧氣倒流入乙炔瓶內,不準將點燃的焊具、割具隨意放在熱的工件上、工作地點或地面上。七、收尾工作第33條 工作結束后,及時切斷并拆除電焊機電源。
第34條 整理工具、材料,清理現場,將氣瓶及時回收。第35條 作業(yè)完畢后,對作業(yè)地點再次用水噴灑,并設專人觀察1小時以上,無異常后向調度室匯報方可撤離。
煤礦綜采工作面使用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參考資料: 一、工程概況綜采工作面回收與綜采工作面的安裝工作,現場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電氣焊。二、計劃施工時間 2009年8月5日-2009年10月5日三、施工組織項目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人員: 安全負責人: 四、安全技術措施(一)、通風管理1、由通風隊配置1名專職瓦檢員對施工地點前后及開關附近20米內的瓦斯、一氧化碳濃度進行檢測,當施工地點及開關附近20米內空氣中瓦斯?jié)舛染∮?.5%且一氧化碳濃度小于0.0024%時,方準焊接作業(yè)。
焊接作業(yè)時,每隔10分鐘瓦檢員測定一次瓦斯?jié)舛?,只有瓦斯?jié)舛刃∮?.5%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當施工地點空氣中瓦斯?jié)舛瘸^0.5%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至上運巷進風流中,并匯報調度室安排處理。
2、用膠管將水接到施工地點,并保持有20米的余管,施焊前對焊接地點前后10米范圍內進行灑水,清除干凈底板積煤、頂幫積巖、可燃雜物;施工時每隔30分鐘對施工地點進行一次灑水工作,將帶火星的雜物及時熄滅,同時將焊接的物件冷卻,并始終保持焊體濕潤。3、施工地點配備兩臺完好的滅火器,施工人員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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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和使用規(guī)定
-----河北海偉集團海偉石化
為了規(guī)范各施工單位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和使用情況,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特制定本規(guī)定。
1、氧氣瓶禁止臥放使用。因為臥放使用,一旦氧氣瓶閥門意外脫落跑氣,氧氣瓶由于跑氣的巨大反作用力,將向前沖或在地面打轉,若附近有人,將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氧氣瓶垂直立放使用,跑氣時就會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2、《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檢查規(guī)程》第50條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放置時不得小于安全距離;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
3、、《氣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第二條規(guī)定"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使用安全距離不得小于8m,防止不正確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5m。
4、同一工作地點只允許擺放兩個氧氣瓶,一個使用,一個備用!
5、按規(guī)定,氧氣瓶不得將瓶內氣體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余壓,以便再次充裝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因此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空瓶也不能混放。
6、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m距離內不準堆置可燃物,不準進行焊接等明火作業(yè),也不準吸煙。
7、儲存氣瓶應設有架子,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制或金屬制得型板,堆疊高度不許超過14
一、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鳎ぷ髑氨仨殭z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擴展資料:
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的規(guī)定
在生產過程中溶解乙炔氣瓶(以下簡稱乙炔瓶)與氧氣瓶廣泛地應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經常同時使用,氧氣為助燃氣體,乙炔為易燃氣體,氧氣與乙炔又分別盛裝在移動式壓力容器中,在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乙炔瓶與氧氣瓶設置在同一個地點,無安全距離。
氧氣瓶與油脂接觸,乙炔瓶水平滾動后,未豎直靜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溫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業(yè)無遮蓋;氧氣、乙炔瓶未按規(guī)定留余壓等,這些問題,曾導致了一些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因為是溶解乙炔,氣瓶里有丙酮,如果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話,在閥門打開(使用過程)的時候,有可能導致丙酮流出與空氣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 2.55%~12.8%(體積)。
氧氣瓶盛裝的是高壓氧氣,存在著物理和化學兩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氣被壓縮而壓力升高后,有與周圍常壓取得平衡的趨向,當與常壓之間的壓差愈大,這種趨向也愈大。
當很大的壓差一旦以極短的時間在相當大的空間內迅速地達到這種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稱的“爆炸”。如果通過較小的空隙在相對較長時間內達到這種平衡,就形成“噴射”。
二者都能造成嚴重后果。 化學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質,一旦遇有可燃物質和引火條件,即可發(fā)生猛烈燃燒,甚至出現爆炸性火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的安全距離
氧氣、乙炔瓶屬于壓力容器,為了保證安全進行操作,在使用時應注意以下要求:
1.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2.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3.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地點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5.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6.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8.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9. 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最多不超過5瓶,且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10.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11.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12.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從管理制度、日常操作(包括罐裝、運輸、裝卸、存儲、使用)、日常維護等幾個環(huán)節(jié)去加強控制,防止泄漏、超壓、碰撞或高熱引起物理或化學性爆炸。
具體的說來,因日常罐裝工作由供應商負責完成,這方面的規(guī)定或要求由他們按照國家標準來執(zhí)行;與我們日常生產或檢修直接相關的則主要的廠內運輸、裝卸、存儲或使用的問題。 這方面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控制。
從運輸和裝卸方面看,禁止以拋擲方式卸貨,禁止用捆綁吊運的方式卸貨或轉運,禁止以滾踏方式轉運氣瓶,禁止用電磁起重設備吊運氣瓶,氣瓶轉運或裝卸現場嚴禁火源等。 從存儲和收發(fā)方面看,未經檢驗或檢驗失效的氣瓶不得入庫,漏氣、缺安全帽或閥體有缺陷的氣瓶不得入庫,來路不明或無檢驗標識的氣瓶不得入庫。
另外,氧氣(包括所有的可燃氣瓶)、乙炔(包括所有的壓力氣瓶)必須單獨存放,不允許混存混放,以防氣體混合引起化學性爆炸。 從使用的角度看,氧氣與乙炔之間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這個距離至少不小于5米),氧氣或乙炔瓶與明火或高溫熱源之間也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這個距離至少不小于10米),不允許將氧氣瓶或乙炔瓶(包括其它儲壓氣瓶)放在陽光下曝曬,為使用者提供防回火裝置,禁止使用者使用無效的表具,禁止使用者在割炬或焊炬的尾部對乙炔氣管進行捆扎式固定(第一,不便于使用前的檢查測試;第二,一旦發(fā)生回火情況時極易引起乙炔瓶爆炸的事故——因為氧氣瓶的壓力高、乙炔瓶的壓力低,并且氧氣與乙炔的使用比例通常都會大于3:1甚至更高)等。
另外還有一點最重要,那就是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了操作許可證后才能上崗。這個關口不把住,操作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盲目蠻干,想不出事都難! 更具體的東西,國家安全局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材中都有,您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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