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相徑庭 [ dà xiāng jìng tíng ]
【解釋】:徑:小路;庭:院子;徑庭:懸殊,偏激。比喻相差很遠,大不相同。
【出自】:魯迅《集外集拾遺·田園思想》:雖然結(jié)果一樣,其“因”卻大相徑庭。
大相徑庭的近義詞:截然不同 [ jié rán bù tóng ]
【解釋】:截然:很分明地、斷然分開的樣子。形容兩件事物毫無共同之處。
【出自】:魯迅《墳·我們現(xiàn)在怎樣做父親》:直到近來,經(jīng)過許多學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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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史記》是西漢學者司馬遷所著,成書于漢武帝時期,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共3000多年的歷史。多年以來,一直被認為是史家正朔,乃“正史”之首,在歷史學界地位極高。
而《竹書紀年》的成書年限上要早于司馬遷的《史記》,這部書由是由春秋時期晉國的史官和戰(zhàn)國時期魏國的史官合作而成,記錄了從夏朝到魏襄王這段歷史時期的重要歷史事件,所以從時間上看,其要比《史記》大概早200年。按理來說,《竹書紀年》應該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和歷史地位才是。
但是,但是在傳統(tǒng)史學界,《竹書紀年》被認為是一本“異書”,因為書中所記錄的歷史事件,其內(nèi)容與《史記》大相徑庭,完全顛覆了我們的歷史觀。
比如,《史記》中所推崇的堯舜禹禪讓,在《竹書紀年》中卻是舜囚禁堯,最后把堯殺死,奪取帝位。與此同時,舜大肆消滅堯的死黨,將其稱為四兇,其中就包括禹的父親。后來禹據(jù)夏地抗舜,最終擊敗舜,將其流放到蒼梧,舜遂死在蒼梧。還有《竹書紀年》中說,伊尹放逐太甲以后自立為王,7年后太甲潛回殺掉了篡位的伊尹,并改立伊尹的兒子伊陟和伊奮繼承伊家。而據(jù)《史記》記載,商朝的伊尹是囚禁太甲3年以后見太甲改過自新了便將國家還給了他。
以上種種記載,可以說是極具顛覆性了,那么為何會這樣呢,原因有三點:
第一,《竹書紀年》成書以后,并沒有作為史料一直傳承下來。其是在西晉咸寧五年(279年)也就是《史記》成書近400后,被汲郡(今河南汲縣)人不準盜發(fā)戰(zhàn)國時期魏襄王(或曰魏安釐王)的墓葬發(fā)現(xiàn)。
所以,司馬遷寫《史記》并沒有參考到《竹書紀年》的內(nèi)容!
第二,在秦朝建立后,秦始皇為統(tǒng)一文化,統(tǒng)一思想,聽取了李斯的建議,下令收繳民間圖書,這些書籍或是藏在官府和學官之手,或是被焚燒銷毀,加之后來秦朝滅亡,天下大亂,像有關(guān)先秦時期的珍貴史料大都遺失,所以兩本書的參考史料會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距。
第三,各自主觀性有所不同。
比如《竹書紀年》有著很大主觀編撰的嫌疑,要知道其成書的那個時代可是三家分晉,以下克上,禮樂崩壞的亂世,特別此書還是出自分晉之一的魏國。所以很有理由懷疑其目的性,按這本書的說法,上古就沒有禪讓,只有血腥的政變,既然如此,三家分晉就是符合歷史潮流的了,魏罃自立為王也就完全正確了,魏氏家族身上的道德包袱就可以卸下來了。
而《史記》同樣有著儒家思想的灌輸,其記錄的先秦時代那段歷史,太過于的理想化,似乎遠古的先民們,比我們更加的文明。從人類文明發(fā)展的角度來看,這未免有些不真實。人類的發(fā)展,絕對是從野蠻走向文明,由血腥走向儒雅,所以在先秦時代,黑暗,血腥,刀光劍影之間的殘酷斗爭,你死我活的以命相博,才應該是主旋律,如此看來《竹書紀年》更加貼近人性。
“歷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所以這兩本史書我們都不能武斷的去評判其真假。只能將作為參考,多方論證,不可全信一家之言。
史學是很嚴肅的,不能沒有證據(jù)就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上答主說竹書紀年是野史的,你們夠了!那是魏國國史!是史官寫的??煽砍潭炔粊営谑酚洠惹厥泛芏鄦栴}反而是竹書紀年比史記更正確
第一,史記對于漢代以前歷史,是二手資料,并不是原始史料,是二傳手,而司馬遷手中資料未必是準確可靠的,史記并不百分百可靠,舉例,關(guān)于中宗祖乙,竹書紀年和甲骨文等其他史料相印證,是正確的,而史記是錯誤,還有蘇秦蘇代史記更是錯的離譜,先秦紀年史記錯誤比竹書紀年多多了,畢竟竹書紀年才是先秦當時的史官親手記載,當然竹書紀年在更早的商和西周時期記載一樣錯誤很多,比如伊尹,竹書紀年就是錯誤的,史記和甲骨文相印證,是正確的。
再有,著名的“共和”問題,我國國名共和國的來源,共和紀年,史記記載是周公和召公共和治國,但竹書紀年記載是共伯和干王政,共伯和篡位當王,近年史料越來越證明竹書紀年是正確的史記是錯誤的,
竹書紀年記“(殷)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與《史記·殷本紀》等以中宗為太戊不同,但與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稱謂卻完全相合。
《史記》所記戰(zhàn)國年代往往混亂矛盾,如齊國的桓公陳午,《六國年表》、《田敬仲完世家》兩處都說在位六年,《竹書紀年》作十八年,金文陳侯午敦記載有陳午十四年事,足證《竹書紀年》為史料可信。
對于春秋戰(zhàn)國,畢竟竹書紀年的史官是當代人,比二傳手司馬遷記載更準確是自然的。
第二,竹書紀年已經(jīng)失傳,現(xiàn)在流傳的是竹書紀年在各種傳世文獻中的引用,如《古本竹書紀年輯正》,哦,竹書紀年還有今本和古本兩個體系,所以,竹書紀年真正的內(nèi)容我們今天已經(jīng)不知道了
第三,《竹書紀年》是春秋時期晉國史官和戰(zhàn)國時期魏國史官所作的一部編年體通史。于西晉咸寧五年被汲郡(今河南汲縣)人不準盜發(fā)戰(zhàn)國時期魏襄王(或曰魏安釐王)的墓葬發(fā)現(xiàn),亦稱《汲冢紀年》,對研究先秦史有很高的史料價值。而且,《竹書紀年》與長沙馬王堆漢初古墓所出古書近似,而竹書紀年的諸多記載也同甲骨文、青銅銘文、秦簡、《系年》相類。
《竹書紀年》共十三篇,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zhàn)國的歷史,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后用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后用魏國紀年,至魏襄王二十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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